眾議員:1月6日幫川普翻盤

mindcry wrote:
靠北咧,哪有那麼複雜,另外一組的票有州長或是什麼認證嗎?好像沒有
所以根本連dueling slates of electors都不是
1月6號就只是在國會一邊計票(從Alabama到Wyoming),一邊吵架,然後就結束了

不要跟一日球迷認真......

這套選舉制度已經跑了幾十屆了,Trump落選就什麼都不是了....
君顏甚厚,汝母知否?
d8414176 wrote:
國會還沒認證不算,過去也有先例


先什麼例?1960年那次?那次Kennedy的翻盤是重新計票後法院認證的,這些共和黨的自爽票有啥?

美國選舉基本各州認證完就是完了,什麼選舉人國會翻盤都是天方夜談

樓主還是少看大紀元吧
幾個議員就可以推翻普選結果
美國如果真的這樣幹
會被笑遍全宇宙
繼續崩潰牽拖賴皮中。。。這歹戲要怎麼拖棚,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我覺得現在這些網軍操弄美國大選
是為了下次台灣大選打基礎
民進黨打死是不會下台了
選輸了就用賴的
順便搞獨裁
美國還有司法做為最後防線
台灣的大法官連民進黨違憲都不敢屁一聲
沒用
d8414176 wrote:
【記者徐簡、夏雨/綜...(恕刪)
能成功嗎?民主黨控制了主流媒體
首先,川普已輸到脫褲,選舉輸,法庭幾乎全輸,唯一“沒輸”的一場官司是他證據不足,自己撤訴,不敢告了,所以不能算“輸”。

再來,共和黨黨鞭也已公開選擇民主,拋棄川普的騙鬼伎倆,副總統彭斯更是準備走人,顧好自己的政治生命,早已準備跳離川普的沈船, 2024再來挑戰總統大位。

回到這新聞本身,這新聞並沒有將法律程序寫完整,是沒注意,還是做假新聞,帶風向?

沒錯,只要兩院有人挑戰,就可以各自辯論兩小時,然後重新投票是否作廢先前選舉人票的結果。

但,要推翻選舉人票,要兩院都達到“多數人同意“才能推翻的之前選舉人票的結論,但這對川普黨徒來說,難如登天,因為其一,並非所有共和黨參議院議員都同意川普違法的蠻幹,其二,民主黨掌控眾議院,兩邊加起來,川黨幾乎不可能推翻選舉結果,所以~~川普幾乎確定要被美國民意開除的拉!

其實他們這樣堅持蠻幹到底,可能並非為了啥民主自由和公平選舉,而是要盡可能多“募”點銀兩,因為川普的口號真的也好,假的也好,它私人債務可是非常真實的~ 而且失去總統的光環後,很多的官司都已準備好了,他的“御用”律師群會有得忙了~


Under the Electoral Count Act of 1887, if a member of the Senate and a member of the House sign and submit challenges to a state’s electoral votes, then the two bodies must debate the challenge separately for two hours, and then vote separately on whether to discard those electoral votes as unlawful. The votes are to be tossed only if a majority of both houses agree to do so; that has never happened since the law was passed.

"
潘斯1月6日要做的事只是唸出選舉人團結果,然後宣布拜登當選,就趕快下班了,沒有權力也不能決定甚麼,待都待不住,不然很難堪。
spartamimi wrote:
先什麼例?1960年(恕刪)

「另類選舉人」有案例 甘迺迪憑此翻盤
根據美聯社報道,「另類選舉人」的策略曾經在1960年大選建功。當時由約翰甘迺迪(John F. Kennedy)和尼克遜(Richard Nixon)競選總統寶座,共和黨籍夏威夷州州長當時確認尼克遜以約100票優勢在該州贏出,並承認了共和黨選舉人資格。但民主黨人堅持把選舉人票投予甘迺迪,並在國會點算選舉人票時,最終接納了民主黨的選舉人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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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認證很重要
cc7211 wrote:
首先,川普已輸到脫褲(恕刪)


國會可以阻止1月6日計票嗎?

技術上可以,但現實上不可能。

在1887年的一項法律下,只要1名眾議員和1名參議員有意見,就可以一起對某州的計票程序提交書面反對函。阿拉巴馬州的共和黨籍聯邦眾議員布魯克斯(Mo Brooks)先前宣佈,他有意在14日這麼做,但尚未有參議員表態會加入他的行動。

如果布魯克斯成功找到一名參議員加入,計票工作就可能停止,而參議院和眾議院會分開就此反對意見進行辯論,時間為2小時。接著,眾議院和參議院將表決是否接受這項反對意見。

國會研究服務處(Congressional Research Service)強調,「參眾兩院必須分開表決,同意這項反對意見。否則,反對案就失敗。」

在目前眾議院由民主黨掌控,而共和黨在參議院只有些微多數的情況下,發生停止計票的機率是零

自1887年以來,反對計票只提出過兩次,一次在1969年因一位失信選舉人,另一次在2005年因在俄亥俄州的違規投票。但兩次都沒有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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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在法院訴訟獲勝,真的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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