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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常吃的 雞,豬,牛,羊,鴨,魚,都是大量飼養的動物。
當然他們也有種類的區分。 也有高級的雞豬牛羊鴨魚的種類。
因為大量繁殖,所以我們一般吃起來沒有感覺, 假如狗也是農場大量繁殖,
種類也非稀有品種, 我不覺得為何狗不能當成肉類來吃?
我想到的是成本, 養一隻狗, 他的肉量與價值 ,小於一隻豬 /牛 / 羊,
雞/ 鴨 / 魚 肉量雖然不如豬/牛/羊 ,但是飼養成本會比這些大型動物的小很多,
我想狗肉不被普及化,還是在飼養成本大於銷售成本。
你看市場上也很少兔子肉,因為台灣人不吃, 國外其實還是有兔肉可買。
澳洲吃袋鼠, 也是因為有人大量飼養, 肉量也可以滿足飼養成本。
幾乎所有的動物都可以吃, 只是市場不見得會接受此售價與成本,
野生的太貴, 大量繁殖成本效益不高。 因此市場就極為少數,
而不是不能吃。
這幾千年來,狗/貓 一直都是人類的好朋友,陪伴著人類生活,
所以認為吃狗/貓肉,是不對的,這也是情有可原。
根據考古發現,在豬牛被馴養之初,狗肉是人類畜養動物,作為主食之一。幾千年前,你心中的好朋友跟人類的關係可能跟你想的不太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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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純心理層面,有悲天憫人的宗教家情懷,就會選擇吃素,完全不殺生。
當然,如果把植物也當成生命而不吃,那很快自己就會回歸自然,求仁得仁,
但是99.999999%的人類不會去悲憐黃瓜白菜,所以那少數論及"植物生命論"的朋友,比較像吃完麻辣火鍋之後來純練口才。
2. 依照"人類是雜食性動物"這個觀點,就吃東西而言,人類是甚麼都可以吃,很多動物都是美味或機能性補充品。
有人會覺得,把某些動物當美味、還機能食品、還生吞活剝、還吃出花樣,真是太殘酷...,
3. 但是就我們偉大萬物之靈的地球活動而言,我們以群體為單位,彼此拿著武器找個理由互相屠殺,
對方跟我們無冤無仇,殺人的前中後沒有太多愧疚,只看殺完之後是否得到對方的土地和資源。
4. 同是人類,我們相愛相殺都殺的那麼心安理得,殺幾百萬頭雞鴨魚牛豬,那就叫屠宰產業。
5. 如果您覺得"屠宰那一瞬間"奪走一條生命好殘忍,其實養豬牛雞鴨,
那個追求"飼料換肉率"、"瘦肉率"、"脂肪薄肉味甜"、"肥鵝肝"...
人類給這些動物的"科學化飼養"過程,應該比任何監獄恐怖100倍,
6. 我個人覺得那畜牧養殖業的科學養殖法(從小就關小空間不讓活動以免活動消耗飼料、拿管子灌食以免動物不吃那些化學品、打各種針...),比某人喝醉了或是頭額壞去,踢一隻路邊的小狗更令人髮指。
7. 最後只剩下一個話題:
農家養牛的,都知道牛很溫順、一生辛苦耕田,所以農家子弟多半不吃牛,很多老農雖然不流行說毛小孩、汪星人,但是真的把老牛當成他的家人和伙伴,他的內心深處,一定是不贊成吃牛,教小孩不要吃,只是不罵其他吃牛的人群而已。(這不吃牛的傳統多半是東方農家,老外是完全不同情牛的)
而家裡養狗狗的,不管你是養來看家、解悶還是把狗當寵物、當伴侶、當小孩、當家人,你會覺得吃狗真的太太太野蠻。(這愛貓狗比較西方,加上電影廣告推波助瀾...,東方過去沒有,所以東方許多國家把狗當成一種工具型動物,所以吃狗算是一種年代久遠的飲食文化)
結論:如果沒有宗教情懷,我們只是依照自己喜好/文化背景來把動物分"遠近親疏",
自己愛的就當家人,要求別人尊重,不愛的從人類到豬牛狗都可以殺。
殺人不為吃,殺牛狗為了吃。
這就是我們大人類的萬物之靈的地球主宰術。
這話題想清楚了其實也無須筆戰,也不需要砲火四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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