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0年,時任總統蔣中正參加競選第三任中華民國總統。此舉,違反中華民國憲法第四十七條的「連選得連任一次」的規定(按原憲法)。也因此不少中國大陸來台的自由主義政治人士,如:雷震、胡適、李萬居、高玉樹等人公開連署反對時任總統蔣中正違法法憲法連任。不過時任總統蔣中正還是在沒有其他候選人情況下,連任中華民國第三任總統。為了讓此次選舉與蔣中正連任合法,國民大會特別以「起立」投票的方式,通過修改《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部分條文,於該條款第三條訂定「動員戡亂時期,總統副總統得連選連任,不受憲法第四十七條連任一次之限制。」維基……………………………台灣南波萬經驗總能讓世人學習後傳於二世經濟起飛民生富足乃至民主
都特么选择性无视了,新加坡子承父业怎么没见到你们多惊讶?连干四届的默克尔在你眼里是啥?哦,民主选上去的,选上去就能无限任职?希特勒也是选上去的。willy52452477 wrote:袁二元年?慶豐...(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