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呵呵啦.

中共就是不講理的.

我昨天同事也是和你妳一樣想法.

這樣是沒辦法討論的!!


pingyingtu wrote:
呵呵...(恕刪)
在台灣那是反送中,

根本就是反中
zuzu2008 wrote:
轉貼張麟徵教授,對香...(恕刪)


討厭 被你們戳破盲腸了

現在我身邊挺反送中的口徑都一致變成

我們不相信中國

中國一定會把他們想抓的人都變刑事犯

香港特首是中國的走狗一定不敢不從

到時你只要罵過中國不小心去香港轉機 就會被抓走


巴拉巴拉
移动是否,首先要香港法院先判,符合才能移动!
你是眼睛瞎还是故意选择性失明?
好,我知道你接着会说:香港法庭也是傀儡,好的,香港特首也不靠谱,法庭也不可信?那么香港人相信什么?那就只剩一条路,推翻现有政府成立新政府,好吗?那么又回到原点,选立委,选特首,然后推翻,然后继续循环……
这就是你想要的吗?
ccy4343 wrote:
照理講香港應該跟台灣...(恕刪)
看了今天下午三點香港特首的記者會,她說:「台灣殺人案揭示本港司法互助協議存有漏洞,故港府提出修訂《逃犯條例》草案,以引渡疑犯及防止本港淪為「逃犯天堂」及「黑惡」氾濫,但卻換來「612暴動」癱瘓立法會」。

原先我是認為香港這次要修改逃犯條例跟香港人陳同佳在台灣殺害女友是不相關的,現在終於弄懂了。

台澎金馬雖然沒有在中共的管轄之下,可是中共要把這位兇手引渡到大陸去審判。要是有引渡成功的話,中共就可以聲稱擁有台灣主權才會引渡成功,這個是很重大的象徵意義。因此,香港特首才會配合中共來修改逃犯條例。

香港政府不承認中華民國,這次香港的反送中事件是人家的家務事,我們中華民國政府就冷眼旁觀,沒必要去支持或反對(中共跟香港狗咬狗,一嘴毛)。

對我們中華民國政府來講,最好是能夠引渡兇手來台灣審判。台灣跟大陸有簽司法互助協議。既然香港已經回歸了,中央政府就是中共,香港算是地方政府。香港已經由中央政府來管轄,中共可以宣布之前已經簽好那份司法互助協議適用於香港,這樣就可以引渡兇手來台灣審判。
是中共要把在台灣殺人的香港人引渡回大陸受審
還是台灣要香港把在台灣殺人的香港人引渡回台灣受審
所以香港政府才要修逃犯條例
搞清楚了嗎
lup wrote: 是中共要把在台灣殺人的香港人引渡回大陸受審
還是台灣要香港把在台灣殺人的香港人引渡回台灣受審
所以香港政府才要修逃犯條例搞清楚了嗎
中華民國政府想要引渡兇手來台灣審判,中共也想引渡這位兇手去大陸審判,兩邊都為了主權才會想這樣做。
lup wrote:
是中共要把在台灣殺人的香港人引渡回大陸受審
還是台灣要香港把在台灣殺人的香港人引渡回台灣受審
所以香港政府才要修逃犯條例
搞清楚了嗎..(恕刪)


有一個在大陸酒駕撞死人的銅鑼灣書店老闆桂民海躲在香港
有一個在台灣殺女友的陳同佳躲在香港
一次修法, 全部滿足

而且香港不承認台灣是一個國家, 承認中國是台灣的母國
所以修法不能針對台灣, 只能針對台灣的母國中國修法

ccy4343 wrote:
中華民國政府想要引渡兇手來台灣審判,中共也想引渡這位兇手去大陸審判,兩邊都為了主權才會想這樣做。
...(恕刪)


你弄錯了, 陳同佳的案子跟中共沒關係, 中國還有其他逃犯躲在香港, 例如銅鑼灣書店主角桂民海酒駕撞死人
例如因為賭博輸錢坑殺股民的金立手機老闆劉立榮
crab69 wrote: 你弄錯了, 陳同佳的案子跟中共沒關係, 中國還有其他逃犯躲在香港, 例如銅鑼灣書店主角桂民海酒駕撞死人
今天下午三點香港特首的記者會,她一開始就講香港人在台灣犯案才會修改逃犯條例。這是特首講的,怎麼會沒關係呢?(陳同佳殺人案發生地是在台灣)。
zuzu2008 wrote:
轉貼張麟徵教授,對香...(恕刪)

不知所謂,你知道桂民海被終共安插了甚麼罪名嗎?終共是黨政法一家,三權合作,誰他媽相信終國法院?

香港特首還沒有真普選,注定只能是終共的橡皮圖章。至於香港法院把關,對不起,香港大律師公會已經表明,法院只能根據終國方面提供的表面證供作判斷,終國公安的口碑我真是呵呵

多開一扇門給終共,就多一個途徑讓終共淫辱香港。你這種不是科普文,是政宣文,也就是給版上無數的法盲洗腦

順帶一提,香港沒有人反對移交殺人犯給台灣,多的是人贊成制定台灣專法/一次性特別安排,可是港共政府一意孤行,偏要夾帶私貨把送中條款加到裏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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