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宇 wrote:加尼在下議院的辯論中呼籲,英國政府將與新疆有關的公司列入黑名單,除非這些公司「能夠提供充分的證據,證明他們不存在奴役現象」。 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指控别人,然后要求别人自证是非常无耻的逻辑假如这个逻辑能够成立——我怀疑你在广西对壮族进行了种族灭绝,除非你有「能夠提供充分的證據,證明你們不存在奴役現象」,必须放开限制让我们的人进去调查我怀疑你在宁夏对回族进行了种族灭绝,除非你有「能夠提供充分的證據,證明你們不存在奴役現象」,必须放开限制让我们的人进去调查我怀疑你在蒙古对蒙古族进行了种族灭绝,除非你有「能夠提供充分的證據,證明你們不存在奴役現象」,必须放开限制让我们的人进去调查我怀疑你在福建对畲族进行了种族灭绝,除非你有「能夠提供充分的證據,證明你們不存在奴役現象」,必须放开限制让我们的人进去调查……议题是可以无限制造的,动动嘴皮子就可以。然而自证的一方却要花无数精力去自证。在法制成熟的国家里,都是由提出指控的一方来举证,这是义务。一向以法治精神自居的西方,为什么在这种事上毫无法制观念?涉及到了国际政治,一切都可以双标。「因为我们是高尚的种族,对低等种族,道理道义羞耻善良都可以不需要」我想这就是西方的双标精神的内核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