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鬥小狐 wrote:警隊守則是不容許警務人員開槍示警的,抓回去就會被毒打早就不是秘密...(恕刪) 這句話毫無邏輯。如果警隊守則不容許警務人員開槍示警,那如果有警察犯了守則,自然會受到處分,怎麼需要毒打?莫非,毒打也是香港警察的正式處分之一?更何況,如果不允許開槍示警(我沒看過警隊守則,但這個搞不好是真的,因為香港地小人稠,流彈可能危險),難道要求的是一拔槍就要命?你反中、反香港政府、反官方能反成這樣,也算是很厲害了。我了解年輕人有很多抱負、理想和熱血,當你邁入中年,有車有房子有小孩要養的時候,你的想法也許會改變。但無論如何,不要忘記實事求是,要能獨立思考,不要一有人喊口號就衝前面,政客都是踏著這種呆子的屍體上位的。香港本身沒有任何資源,這是事實,但是對資金來說香港是個安全的避風港,資金吸引了人才,人才造就了很多的工作機會。這個模式下的香港並不完美,但並不差。但如果香港連安定都沒有了,人才很快就會流失,經濟很快就會蕭條。也許你會覺得在今天的香港,沒有能力的窮人也很難翻身,但是事實是,無論在哪裡,沒有能力的窮人都很難翻身。
Kanyil wrote:這句話毫無邏輯。如...(恕刪) 不會有處分,他們胡亂起訴示威者,毒打他們,上法庭給假口供都沒有任何處分了警察打人被拍到就一直休假,停職留薪有一個甚而可以安全退休拿退休金,警察自己查自己你期望會有什麼處分?我說毒打是示威者被毒打
林沉恩 wrote:香港旺角砵蘭街一帶的街頭夜市,大年初一晚在華美大廈附近一條後巷,約有20攤前晚被香港食環署驅趕的攤販在狹縫中經營。初一晚上9時,香港本土民主前線約10名成員蒙面抵達聲援這些攤販,護送在後巷的攤販到大街做生意,成員以黑布蒙面,分頭行事。 這跟導致中東一系列政府垮台的阿拉伯之春,以及後來的導致烏克蘭政變的極右派暴動似乎有點相似。都是以民主為名稱的一些有組織分子利用原本微不足道的警民事件把情勢激化。新世界秩序主義開始把黑手伸進中國?
jinlin wrote:只是取締攤販卻引發...(恕刪) 這個...可以叫他們學台灣啊...新年期間這條街外包給a團體...由他們去畫格子出租...那來莫名其妙跑來擺攤的....明年,就給b團體去包.a也想承包?誰乖給誰..或誰出錢多給誰.....
熱鬥小狐 wrote:不會有處分,他們胡亂起訴示威者,毒打他們,上法庭給假口供都沒有任何處分了警察打人被拍到就一直休假,停職留薪有一個甚而可以安全退休拿退休金,警察自己查自己你期望會有什麼處分?我說毒打是示威者被毒打...(恕刪) 請問你為什麼警察要被爆民打?
Kanyil wrote:更何況,如果不允許開槍示警(我沒看過警隊守則,但這個搞不好是真的,因為香港地小人稠,流彈可能危險),難道要求的是一拔槍就要命?...(恕刪) 警:向天鳴槍合理恰當 無違反《警察通例》 2016-02-11 22:01 無線新聞警方指於旺角暴動期間,有警員向天鳴槍屬合理及恰當,沒有違反《警察通例》。暴動期間一名交通警察向天鳴兩槍,警察公共關係科回覆查詢時表示,經調查後確認,該名警員在處理暴亂期間,為保護同僚免受生命威脅的襲擊及自身安全使用槍械,是根據警隊武力使用守則,別無其他選擇下使用槍械,屬合理及恰當,沒有違反《警察通例》。警方重申警隊有嚴謹的武力使用守則,所使用的武力是為達到合法目的,而須使用的最低武力。向天開槍 交警未違指引 2016年2月10日 (三) 昔日東方【本報訊】前晚衝突事件,有警員為保護同袍生命安全,向天連開兩槍示警。警務處處長盧偉聰指,該名開槍的警員為保護同袍及自身安全等,按警方武力使用守則使用槍械。警察員佐級協會發言人董耀明指,開槍警員當時為保護同袍,別無選擇,否則同袍生命或受到威脅。董表示,根據《警察通例》,警員可在下列三種情況下使用槍械:一,保護任何人,包括自己,以免性命受到危害或身體受到嚴重損傷;二,有理由相信某人剛犯上嚴重之暴力罪行而須加以拘捕及或干犯該等罪行之疑犯企圖拒捕;三,平息騷亂或暴亂。他認為,當時情況危急,開槍警符合第一項情況,是適當的處理手法,又指《警察通例》或內部指引從來沒有表示不可向天開槍。曾任保安局局長的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指,對事件感到震驚,又指警員向天鳴槍,並非指向人群,而按警方守則當警方感到安全受威脅時可以拔槍,承認警員開槍屬嚴重事件,但當時有人使用暴力及放火,支持警方維持治安。陳祖光撐警員臨場決定 2016年02月12日 am730警察員佐級協會主席陳祖光昨日主動會見傳媒,以「騷動」形容當晚事件,並予以譴責,協會支持前線人員採用任何合理、合法手段維持治安。他認為,有警員投擲磚頭還擊是保護自己的生命安全,而警員向天開槍亦「冇違反任何規例」。【旺角騷亂】前監警會委員:向天鳴槍別無選擇惟要跟進為何無用催淚煙 2016年02月11日 香港蘋果前監警會委員鄭承隆表示,他翻看過年初二凌晨有警員在旺角警民衝突中向天鳴槍示警的片段,認為警員當時只能選擇向天或向人群開槍,最終警員向天開槍示警保護同僚是「別無選擇」,但開槍後仍有人向警員扔雜物,警員才會再向天開第二槍,亦即時有警員向上級匯報,認為決定是專業合理。
cucubird wrote:這個...可以叫他們學台灣啊...新年期間這條街外包給a團體...由他們去畫格子出租...那來莫名其妙跑來擺攤的....明年,就給b團體去包.a也想承包?誰乖給誰..或誰出錢多給誰.....
熱鬥小狐 wrote:那路過想吃魚丸串的...(恕刪) 胡说,你真的以为台湾人的智商这么低吗?我们虽然碰到台湾政治问题的时候会比较理盲,但观察外国政治的时候眼睛还是雪亮的。如果一见到警察镇暴就乖乖趴下,依法递上身份证并指出凶嫌,那个警察这么无聊打你?还是打人的时候凶狠,被镇压的时候就突然从暴民变成奉公守法,半夜没事就是爱蒙面带家伙上街吃鱼蛋的路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