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ontrotsky wrote:不知所謂,你知道桂民海被終共安插了甚麼罪名嗎?..(恕刪) 桂民海酒駕撞死了人, 你說那是安插的罪名?那簡肇棟也不用辭立委了, 就說酒駕撞死人是被安插的就好ccy4343 wrote:今天下午三點香港特首的記者會,她一開始就講香港人在台灣犯案才會修改逃犯條例。..(恕刪) 陳同佳的案子不能修成送台條例, 只能修成送中條例因為香港認為中國是台灣的母國, 要修法只能針對母國修不然你問台灣能不能修一個跟加泰隆尼亞引渡的條例
crab69 wrote:桂民海酒駕撞死了人, 你說那是安插的罪名?那簡肇棟也不用辭立委了, 就說酒駕撞死人是被安插的就好 呵呵,還有人真心相信終國陽光司法,那你怎麼解釋為甚麼桂敏海在泰國人間蒸發,在沒有出入境紀錄下突然出現在終國電視上認罪?同時銅鑼灣書店一干人等也超自然出現在終國,怎麼都這麼巧呢?要知道桂敏/民海「犯事」後逃逸了超過十年對了,為甚麼港府不能立一條針對「終國台灣地區」的法律?這樣就沒有打碎終國的玻璃心,也不會犯眾怒?
leontrotsky wrote:呵呵,還有人真心相信終國陽光司法,那你怎麼解釋為甚麼桂敏海在泰國人間蒸發,在沒有出入境紀錄下突然出現在終國電視上認罪?同時銅鑼灣書店一干人等也同時超自然出現在終國,怎麼都這麼巧呢?要知道桂敏/民海「犯事」後逃逸了超過十年對了,為甚麼港府不能立一條針對「終國台灣地區」的法律?這樣就沒有打碎終國的玻璃心,也不會犯眾怒? 既然如此,還怕送中條例通過?
leontrotsky wrote:對了,為甚麼港府不能立一條針對「終國台灣地區」的法律?這樣就沒有打碎終國的玻璃心,也不會犯眾怒?..(恕刪) 因為台灣在香港眼理, 只是一個加泰隆尼亞, 香港的法律只是用於台灣的母國--中國, 然後才能把台灣拉進中國的麾下適用這法律不然你讓台灣修一個加泰隆尼亞引渡法律?
crab69 wrote: 因為台灣在香港眼理, 只是一個加泰隆尼亞, 香港的法律只是用於台灣的母國--中國, 然後才能把台灣拉進中國的麾下適用這法律不然你讓台灣修一個加泰隆尼亞引渡法律? 是嗎?那為甚麼台灣人到香港去,都不用拿雙程證?咱們都是終國人嘛,怎麼台灣有優待?為甚麼香港跟終國簽的經貿協定不適用於台灣?大陸只是終國的一個地區啊,怎麼可以不把台灣納進去?台灣絕對可以修加泰隆尼亞引渡法律,只要雙方同意便行PS 你還沒有回應我有關桂敏海的事,三毛伎倆對我是沒用的
新疆大陆人 wrote: 如果送中通过个,这个在台湾杀害女友的那个台湾男子就被送到台湾坐监狱了 你講錯了,是送到中國大陸去審判。這是中華民國政府不樂見的,發生地在台灣,中華民國具有司法管轄權,可是沒辦法引渡過來台灣審判。
基本邏輯是中共是人治,不是法治.所有事,北京那邊說的算.所以你的問題不是問題.也就是說,沒什麼好討論的!lup wrote:條文還是沒看就來討論是案發地的政府向香港政府要求引渡香港人在台灣殺人是台灣政府向香港政府要求引渡這件事和大陸一點關係都沒有大陸為何要引渡這香港人到大陸受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