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狼教頭 wrote:又是沒看條文看懶人包...(恕刪) 香港特首是官派的,跟香港人根本沒關係..就是魁儡..香港自從接受50年不變以後,香港法院不就跟大陸法院一樣,搞不好還有大陸法官咧..說一句污辱法律的話,"中國人講法律"今天習近平要在香港抓一個政治犯,香港特首算個屁,香港法院是啥東西..."走在路上都說你販毒了"
luber2008 wrote:如果你在台灣犯罪送你...(恕刪) 為甚麼都不怕有報應呢這種顛倒是非、惡意扭曲栽贓的鬼話為什麼可以說的這麼理直氣壯呢?請問,逃犯條例哪一條說,在香港方罪會被抓去中國關啊?為自己跟後代積點德吧
捍衛生死線 wrote:說實在我真的不懂人家...(恕刪) 其實可以這樣做, 賛成送中的,就立一部送中的法律,讓這些人用。反送中的就用原來的法律。這樣看看哪些人還支持送中。免得這些人只在網路嘴砲支持送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