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不要看看你在講什麼,英國出生100分鐘的嬰兒可以自願捐贈器官?還不都是家長同意,中國上雜誌論文那案例也是父母同意,標準都是一樣的,台灣民國93年也有7天的嬰兒就器官捐贈的案例stever2018 wrote:國有器官在中...(恕刪)
Harvey norman wrote:一個 29 週的早產兒,生命力是極其旺盛的。在台灣,這樣的孩子有 90% 以上的機率是可以平安順利回家的。 29週的早產兒腎臟就像花生能做啥唬爛不打草稿果然是輪子的大妓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