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6573 wrote:
這也信?根本沒有政治...(恕刪)
愛。回。家 worte:
goet0 wrote...(恕刪)
你們被洗腦的 先搞清楚 什麼是 50年 不變再出來談 會比較好
就跟 香港反對派說 中央承諾的 普選 不履行
他們 就是騙腦殘 ,基本法特首選舉 條款白紙黑字 他們還要騙智障
8月2日,BBC中文網發布了一段香港反對派議員、公民黨黨魁楊岳橋接受BBC主持人肖恩•萊伊採訪的視頻。被一眾香港反對派人士“封神”的楊岳橋,在萊伊不斷地犀利提問下,一度被虐到“心態崩了”。
楊岳橋在採訪中不斷表示,公民黨主張香港民眾需要擁有“普選權”。萊伊則直接反問道 ,“英國人從未賦予你們這一權利,你們問中國要一項連英國人都從未賦予你們的權利?”
楊岳橋所謂中國政府違反《基本法》的承諾,不給予香港人普選。這是誤導。
《基本法》45條規定:“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而規定,最終達致有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的目標”。
大家記得,公民黨和其他反對黨派在政改時堅持“公民提名,必不可少”。由於“公民提名”明顯違反《基本法》規定,所以泛民自己否決了政改,使得政改原地踏步,香港喪失了實行普選行政長官的機會。
愛。回。家 worte:
我問你二件事~~
中共內部法律~~反分裂法是啥?
何謂台獨?
根據廣義的台獨理論,舉中華民國國旗就是台獨。
不好意思,中華民國身分證就有青天白日滿地紅國旗,所以領身分證的中華民國國民都搞台獨。
根據送中條例,中共認為你違反中共法律,就可以送去中共那處理。
了解沒?
所有過境香港的華籍人士,都是他的管轄範圍,他想抓誰就抓誰。
包括任何國籍,只要他有華人血統的。
這還能不反對。。。。。。
你瘋了嗎?
逃犯條例 中的能移送的46條並沒有所謂的反分裂法
46條如以下
根據目前的草案內容,必須犯罪地在"中國",也就是說人在香港
即使犯了中國的法律甚至以下46條的任何條文,也不會被移送....
先搞清楚甚麼叫做"逃犯"條例,在香港犯法,人還在香港,如何稱為逃犯?
1. 謀殺或誤殺(包括刑事疏忽導致死亡);構成罪行的殺人;意圖謀殺而襲擊。
2. 協助、敎唆、慫使或促致他人自殺。
3. 惡意傷人;殘害他人;使人受到嚴重或實際身體傷害;襲擊致造成實際身體傷害;威脅殺人;不論是以武器、危險物或其他方式蓄意或罔顧後果地危及生命;與不法傷害或損害有關的罪行。
4. 性罪行(包括強姦);性侵犯;猥褻侵犯;對兒童作出不法的性方面的作為;法定的性罪行
5. 對兒童、有精神缺陷或不省人事的人作出嚴重猥褻行為。
6. 綁架;拐帶;非法禁錮;非法關禁;買賣或販運奴隸或其他人;劫持人質。
7. 刑事恐嚇。
8. 與危險藥物(包括麻醉藥、精神病科藥品,以及在非法製造麻醉藥及精神病科藥物時所用的先質及必需的化學品)有關的法律所訂的罪行;與販毒得益有關的罪行。
9. 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或金錢利益;盜竊;搶劫;入屋犯法(包括破啟及進入);盜用公款;勒索;敲詐;非法處理或收受財產;偽造帳目;與涉及欺詐的財產或財務事宜有關的任何其他罪行;與非法剝奪財產有關的法律所訂的任何罪行。
10. 破產法或破產淸盤法所訂的罪行。
11. 與公司有關的法律所訂的罪行(包括由高級人員、董事及發起人所犯的罪行)。
12. 與證券及期貨交易有關的罪行。
13. 與偽製有關的罪行;與偽造或使用偽造物件有關的法律所訂的罪行。
14. 與保護智慧財產權、版權、專利權或商標有關的法律所訂的罪行。
15. 與賄賂、貪污、秘密佣金及違反信託義務有關的法律所訂的罪行。
16. 偽證及唆使他人作偽證。
17. 與妨礙或阻礙司法公正有關的罪行。
18. 縱火;刑事損壞或損害(包括與電腦數據有關的損害)。
19. 與火器有關的法律所訂的罪行。
20. 與爆炸品有關的法律所訂的罪行。
21. 與環境污染或保障公眾衛生有關的法律所訂的罪行。
22. 叛變或於海上的船隻上所犯的任何叛變性的作為。
23. 牽涉船舶或飛機的海盜行為。
24. 非法扣押或控制飛機或其他運輸工具。
25. 危害種族或直接和公開煽惑他人進行危害種族。
26. 方便或容許任何人從羈押中逃走。
27. 與控制任何種類貨物的進出口或國際性資金移轉有關的法律所訂的罪行。
28. 走私;與違禁品(包括歷史及考古文物)的進出口有關的法律所訂的罪行。
29. 關乎出入境事宜的罪行(包括以欺詐方式取得或使用護照或簽證)。
30. 為了經濟收益而安排或方便任何人非法進入某司法管轄區。
31. 與賭博或獎券活動有關的罪行。
32. 與非法終止懷孕有關的罪行。
33. 拐帶、遺棄、扔棄或非法羈留兒童;涉及利用兒童的任何其他罪行。
34. 與賣淫及供賣淫用的處所有關的法律所訂的罪行。
35. 涉及非法使用電腦的罪行。
36. 與財政事宜、課稅或關稅有關的罪行。
37. 與從羈押中非法逃走有關的罪行;監獄叛亂。
38. 重婚。
39. 與婦女及女童有關的罪行。
40. 與虛假或有誤導成分的商品說明有關的法律所訂的罪行。
41. 與管有或淸洗從觸犯本附表所述任何罪行所獲的得益有關的罪行。
42. 阻止逮捕或檢控曾犯或相信曾犯本附表所述罪行的人。
43. 任何人可因其而根據多邊國際公約被移交的罪行;由國際組織的決定所訂定的罪行。
44. 串謀犯欺詐罪或串謀詐騙。
45. 串謀犯或以任何種類的組織犯本附表所述的任何罪行。
46. 協助、敎唆、慫使或促致他人犯本附表所述的罪行,或(作為犯本附表所述罪行的事實之前或之後的從犯)煽惑他人犯本附表所述的罪行,或企圖犯本附表所述的罪行。
來源:
https://zh.wikipedia.org/wiki/2019%E5%B9%B4%E9%80%83%E7%8A%AF%E5%8F%8A%E5%88%91%E4%BA%8B%E4%BA%8B%E5%AE%9C%E7%9B%B8%E4%BA%92%E6%B3%95%E5%BE%8B%E5%8D%94%E5%8A%A9%E6%B3%95%E4%BE%8B%EF%BC%88%E4%BF%AE%E8%A8%82%EF%BC%89%E6%A2%9D%E4%BE%8B%E8%8D%89%E6%A1%88
最後強調一下,必須入境中國犯罪後回到香港,才會適用條犯條例,在香港本地犯罪不適用
愛。回。家 worte:
goet0 wrote...(恕刪)
英國媒體自己都說
英國實力不夠 還要染指 香港是 自取其辱
英國《衛報》7月6日:中國理所應當鄙視英國
香港暴力事件引發英國與中國爆發口水戰。令人不安的是,此事也凸顯在一個強敵如林的世界裏,未來脫歐後的英國顯得孤立無援、虛弱無力。它還暴露所有西方民主國家與北京打交道時的一個難題:什麽才是最重要的——自由價值還是賺錢發財?
中國駐英大使要求英國“勿插手香港事務”,把外交大臣亨特公開支持抗議者解讀為支持暴力。另一名中方官員指責亨特“似乎還沈浸在昔日英國殖民者的幻象當中”。中方表示,英國暗中煽動騷亂是制造動蕩的更大陰謀的一部分。與此同時,英國被嘲笑為一個虛弱、失敗的國家,連自己國內問題都管不好。
中國對英國這種根深蒂固的憤怒,源自在倫敦基本被忘記、而在北京卻沒忘記的過去。正如中方所言,戰後殖民主義國家英國對香港居民的權利毫無尊重可言。這種漠視與早先維多利亞時代的帝國主義者對清王朝所施加的屈辱——也是中國“失落的世紀”的起因——是一脈相承的。亨特抨擊北京背棄《中英聯合聲明》,稱中國冒犯了自己從中獲益的基於規則的國際秩序。然而,如此“義正辭嚴”的話語出自一個沒有合法授權就在伊拉克進行戰爭的國家,不免顯得尷尬。它還忽視了19世紀歐洲列強對華“不平等條約”那段無法無天的歷史。昔日的不平等影響了中國20世紀反帝國主義的民族主義意識形態——以及收復對“失去”領土的主權的堅持。
對於英國的警告,中國不屑甚至近乎蔑視。這不僅是基於倫敦過去的虛偽和歷史健忘癥,而且是中國對於英國目前明顯弱勢的敏銳評估。鑒於中英兩國實力懸殊,亨特的“將會有嚴重後果”之威脅幾乎毫無意義。
現實是慘痛的。英國脫歐後需要貿易協議,需要中國的投資、中國的技術甚至華為(如果美國能允許的話)。而中國並不真正需要英國。英國相對依賴中國,單獨采取行動,根本改變不了中方的行為或有效促進自身價值。這需要某種只有強大同盟才能帶來的籌碼。由於特朗普不可信任,這就意味著需要歐洲統一戰線。但如今,歐洲被(英國)魯莽地晾在一邊。亨特說英國仍是一個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國家,但其所作所為卻在削弱英國的國際領導地位和影響力。中國理所應當鄙視英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