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公主將到中國留學!去的還是三線城市

mmhhdmj wrote:
这帖子里开口闭口正体字,世界上有正体字这种东西吗?(恕刪)
我習慣稱繁體,簡體。
我覺得用“正體”稱呼文字,有偷渡概念之嫌,不懷好意。正的對面是邪、歪,還沒講道理,就暗中下隂招。
”正體”,本身就來意不正。

kumuawai wrote:
先說個小弟的親身經..中國用了由繁而簡的方式也不能說不對,因為時間上極有效率,能夠爭取掃盲的時間優勢(恕刪)


大哥,英文有的單子有許多字母,也很繁體啊!
更別說有些非英語系國家的用字,也是英文字母去拼的。
mmhhdmj wrote:
我小学五年级就把水浒西游记看完了,老家穷,没什么书可看,两本都是村里传阅了不知几手的繁体版,不过我看没压力。
...(恕刪)

握手,同樣鄉下沒娛樂,小學就看完西遊,兒女英雄傳,金庸..

西遊除了那些奼女金水.的歌訣無法理解跳過,其餘內容真
的只需小學程度就能通讀.

其實西遊在古代是白話文,現代人看不習慣才誤認是文言文.


------
語言是愈發展愈趨繁複.

所以文字也只得跟著增加,盡量避免一字多意頻生曲解.

簡體並非不好,但硬性的把許多已以新字作區隔的字意,
又打回原形恢復一字多意,這其實是自找麻煩.

譬如:后/後...

后宮/後宮,原本是截然不同的意思,但簡體一律使用后字
就體現不出其中微妙了.
繁体字更具美感我想这点大陆人也没几个人会否认的。但现代社会生活中文字更多的时候是一种工具,它的工具属性远远大于文化艺术属性。工具当然是要简便易学好用了。
你要上升到美学范畴,大陆人写书法作品的哪个不是写繁体字的?
但就工具层面来讲简体字优于繁体字。
繁体,简体,本来是习惯问题,无关文化的,可惜台湾是无处不政治,老蒋时代开始洗脑,简体就是不行...
mmhhdmj wrote:
还有,正体字是什么东西?谁来解释下。..(恕刪)

點我 裡面還有其他說明,有興趣的人可以點進去參考

推行正體字政策補充說明及建議
一、「繁體字」與「正體字」的差異
(一)中國文字自古以來即稱為正體字,並無「繁體字」之名。
(二)「繁體字」是大陸自 1956 年公布「漢字簡化方案」以後,將未經簡化的漢字,統稱為「繁體字」。
(三)把所有未經簡化的正體字,統稱為「繁體字」,這是把「正體字」污名化,給人一種錯覺,認為正體字都是繁的、難寫的,簡化字才是好寫的,容易學的。
(四) 1986 年為便於群眾使用規範的「簡化字」而公布的「簡化字總表」,總共只有 2235 字,按理說,所謂「繁體字」應是指與 2235 個簡體字對應的正體字而言,而今卻將所有的正體字統稱為「繁體字」,這是不合理、也不合邏輯的事。其實正體字的形體本來即是如此,並無繁簡之分。
(五)為免落入陷阱,政府應該大力導正,稱為「正體字」。
二、「正體字」與「簡化字」的比較
(一)「正體字」是針對「異體字」而言,所謂「異體字」,包括古字、訛字、別字、草書、民間俗體字,以及大陸的簡化字。
(二)所有「正體字」,其字構大都符合六書造字的原理,是中華民族文化遺產之一。
(三)「正體字」具備有中國文字形、音、義三者俱備的特色。
(四)學習「正體字」,可以自由閱讀古籍,不與歷史文化脫節。
(五)大陸簡化字 2235 字中,有 1753 字是偏旁簡化而衍生,另有 14 個簡化偏旁用字,真正獨立的簡化字不過 482 字,其中有四分之三是採自民國 24 年教育部所公布的「簡體字」 324 字,大體是古字、草書,以及宋元以來的俗體字,現在臺灣民間有些還在使用中。
(六)簡化字最大的問題,在於自創新字,「一對多」的同音兼代,或撮取部分部件,或以起首部件,或簡省部分部件,凡此皆不合六書造字原理,紊亂漢字系統。
(七)學習「簡化字」,是剝奪學習者自由閱讀古籍的權益,而與歷史文化脫節。
(八)學習「正體字」可輕易閱讀簡化字書籍;學習「簡化字」則必須再學習一套正體字方可閱讀,此違反學習的經濟法則。
三、「俗體字」與「標準字」的差異
(一)「俗體字」是民間各行業自創的文字,但求書寫方便,不管其字構是否合乎六書造字原則,與典籍上的「正體字」有別。包括前面所說的,有古字、別字、訛字、草書轉化字、簡體字等。
(二)「標準字」是指教育部於民國 71 年所公布的「常用國字標準字體表」以及後來繼續完成可供印刷用的「楷書標準字體母稿」、「宋體標準字體母稿」等。
(三)「標準字體」的研訂,有一定的原則:
1. 字形有數體而音義無別的,取一字為正體之標準,其他為異體。其選取原則:
( 1 )取最通用的。
( 2 )取最合於初形本義的。
( 3 )數體皆合初形本義的:
a. 取筆畫最簡單的。
b. 取使用最廣的。
2. 字有多體,其義古通今異的,並收。如:「間」與「閒」,古別今同的,亦予並收,如:「証」與「證」。
3. 字的寫法,無關筆畫繁簡的,力求合於造字原理。如:「吞」不作「吞」,「闊」不作「濶」。
4. 凡字的偏旁古今混的,予以區別,如「月」與「 」(肉)。
5. 凡字偏旁筆畫近似而易混的,亦予以區別,如:「 」(甜、舔),「舌」(話、括);「壬」(任、妊),「 」(廷、呈)。
(四)「標準字」是書刊用字、教學用字、資訊用字,使文字能標準化、統一化,要求嚴格。
(五)「俗體字」是用於書寫,無嚴格規範,教學時不宜使用。
(六)教學時一定要求標準化,一般書寫無需多作要求。
四、適合現階段推行正體字之工作項目
(一)堅定推行正體字政策,不必隨大陸簡化字起舞。
(二)「識正寫簡」可以並行不悖。
(三)多作宣揚,導正社會之觀念。
(四)對外漢語教學,可參酌情形,在教導正體字時,不妨順便認識「簡化字」,最好能加以批判。
(五)加強對外漢語教學之師資培訓,使確切認識正簡之優劣。
(六)規範電子媒體字幕應使用標準正體字。
(七)應建請教育部定期檢討「國字常用字表」,調整常用字,使配合時代脈動。

還有
臺北市政府推行使用正體字說帖

这事儿没有任何代表性,好比大陆也有果粉一样,鼠目寸光而已。
kumuawai wrote:
這部分小弟沒仔細說明...(恕刪)
大陆人要是不认识繁体字,YouTube上还吵得起来嘛?
繁简之争真的没意思,都是浪费时间的口水仗,要比就比两岸青年人谁的国学底蕴好,欢迎这种良性竞争。
台湾向后退 wrote:


不是99%大陆青...(恕刪)
狗子2008 wrote:


唉,可惜呀!

...(恕刪)
人家是想體驗中國文化,這個政府願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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