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slee30 wrote:
如果捨本逐末, 不斷在枝末上找錯處, 一定可以找到, 猶其是去頭去尾聚焦於某一剎的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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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 這次反送中運動, 是沒有領袖的, 都是市民自發的, 其中以大學生及高中生最呼應, 因為這關乎他們未來數十年怎麼生活方式。
既沒有領袖發動而是每個人自發的, 人數又這麼龐大, 過程中有些失誤是必然的, 是無可避免的。
所以你要在枝末找錯處, 一定可以找到, 然而為什麼不反問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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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根究本, 送中條例最恐怖的一點是, 只要你有所謂「顛覆國家政權」的意圖, 就可以引渡往大陸受審 :
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以造謠、誹謗或者其他方式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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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是深而廣的, 你穿一條印有中國國旗的褲子, 你就有可能被告了, 你要是在LINE上說習近平是昏君, 你好有可能被告, 你只要說共產黨一句壞話, 你又可能被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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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 民眾只能說共產黨的好話, 或者不要提共產黨, 不敢提共產黨, 於是共產黨永遠是對的, 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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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送中條例通過了, 而你是不介意沒有個人意志地生活, 又喜歡吹捧共產黨, 歡迎你來香港生活。
要辦活動,就要有能力負責,不要說"失誤是無可避免",否則為了市民安全就不應該辦這樣的活動。
依我這個台灣的中國人來看,你們的"反送中"遊行訴求毫無根據。"罪犯遣返條例"原本就是合理,應該要通過的。因為,台灣也需要你們將在台灣犯案的香港人遣送台灣受審。
你所說的那些可能性完全都不可能,就算真有顧慮,那也有辦法在條文中防止。完全無需像現在這樣無限上綱的抗議。
中共若如你們所講的一樣目無法紀,任意妄為,那又何必修這個法律呢?沒有法律還不是照樣能夠把人抓回中國大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