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拒紀念823 學者:中共若犯台,不贊成台獨的國軍怎麼辦?

ponsayboss wrote:
不服三軍統帥
根據陸海空軍刑法
第二十七條(違抗作戰命令罪)
敵前違抗作戰命令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有疑問嗎?
^^

前樓我的原話是
"但請你提出是依啥"法"來槍斃不贊成台獨的國軍 ?"
"你卻一直提不出槍斃的法律條文"

你現在提出的是那一國的陸海空軍刑法 ?

閣下有事嗎 ?

=================================
我回完文, 你又增加以下內容

法律與憲法牴觸者無效
不知你為何要自曝己短秀下限 ?

ponsayboss wrote:
軍法,憲法傻傻分不清楚
那憲法有規定不能闖紅燈嗎?
那為什麼闖紅燈要罰錢?
憲法,交通法傻傻分不清楚
^^"
現在是二十一世紀,別老將上一代的事帶來這一代,搞一些民族對立問題,好好的工作拼經濟才實在!
打過來又能怎樣呢?被統一又如何?還不是要吃飯、睡覺、拉屎?我還比較期待淘寶免運呢!

Joseph.Yang wrote:
既然中華民國就是中華民國
那躲在中華民國保護傘下的"台獨工作者"及"流亡政府說"該當何罪 ?
你卻龜縮到說要用"選票制裁"...(恕刪)

你這麼激動
該不會是共產黨員^^

沒讀書真的很可怕^^
憲法保障言論自由
在台灣不是連三歲小孩都知道的常識
用選票制裁和你意見相反的人
是民主常態

用刑法制裁意見相反者
是共產極權思維

但用軍法制裁叛國者
是舉世皆然

這樣的邏輯
這樣的水準......
積極熱愛生命,享受生命
你想太多了
根本不會台獨也不會打
除非中國軍是成為世界第一
不要杞人憂天

Joseph.Yang wrote:
但請你提出是依啥"法"來槍斃不贊成台獨的國軍...(恕刪)

你當過兵嗎?
還是當過替代役而已?
作戰時軍人只能服從
還敢不贊成

第二十一條

  意圖使軍隊暴動而煽惑之者,處死刑。
積極熱愛生命,享受生命
ponsayboss wrote:
你這麼激動
該不會是共產黨員^^
沒讀書真的很可怕^^
憲法保障言論自由
在台灣不是連三歲小孩都知道的常識
用選票制裁和你意見相反的人
是民主常態
用刑法制裁意見相反者
是共產極權思維
但用軍法制裁叛國者
是舉世皆然
這樣的邏輯
這樣的水準......

激動 ?
厚, 是你一直把臉湊過來的
我是自衛不小心才打到你的臉
要怪就怪你自己

說我是共產黨員 ? 不是欸
你要當我的介紹人嗎 ?
如果可能的話
希望能有像阿輝伯那種德高望重的人當介紹人
你有路子幫忙嗎 ?

同意你說的"沒讀書真的很可怕"
另外
在台灣連三歲小孩都知道用選票制裁意見相反的人是民主常態
請問你的這個意思表示, 是從那本書或那位老師學來的 ?
求開釋

還有齁
中華民國憲法保障言論自由
但是齁
中華民國憲法或軍法或刑法或….
那個條文明定
"不贊成台獨的國軍依軍法槍斃"
求開釋

Joseph.Yang wrote:
在台灣連三歲小孩都知道用選票制裁意見相反的人是民主常態
請問你的這個意思表示, 是從那本書或那位老師學來的 ?
求開釋 ...(恕刪)

沒讀書真的真的很可怕^^
積極熱愛生命,享受生命
ponsayboss wrote:
你當過兵嗎?
還是當過替代役而已?
作戰時軍人只能服從
還敢不贊成

"作戰時軍人只能服從"
是嗎 ?

上級要你
幫忙強奸民女, 你贊成 ?
濫殺無辜, 你贊成 ?
叛逃, 你贊成 ?

我跳過五次基本傘
非武裝泅渡三公里
谷關天威訓練

閣下呢 ?

Joseph.Yang wrote:
'作戰時軍人只能服...(恕刪)

體力不錯哦^^
但沒讀書真的真的非常可怕
積極熱愛生命,享受生命
ponsayboss wrote:
沒讀書真的真的非常可怕

非常同情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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