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輪贏兩輪 wrote:
中華民國政府曾經有依法有公告世界、我們的領土範圍,自己上網查,你不懂在哪裝內行。
你一再承認共產黨建立國家、並在網路上公然一再把中華民國領土送給共產黨。
你一直言論幫助共產黨建國、佔領我們中華民國土地,侵害我們中華民國獨立權,這種論調就是舔共! 國恥!
第一:
您說中華民國憲法有規定領土範圍,這一點是錯誤的,領土範圍是曾經公告,不是寫在憲法裡!您上面也更正這個說法,謝謝!
第二、
1993年4月,當時的民進黨立委陳婉真曾提案,《憲法》的固有疆域未明確定義,影響有關台灣、中華人民共和國、蒙古間雙邊或多邊之相關法令時所持之立場,聲請解釋憲法第四條中所規定中華民國領土之範圍。
1993年11月,大法官解釋,「中華民國領土,《憲法》第四條不採列舉方式,而為「依其固有之疆域」之概括規定,並設領土變更之程序,以為限制,有其政治上及歷史上之理由。其所稱固有疆域範圍之界定,為重大之政治問題,不應由行使司法權之釋憲機關予以解釋。」
所以,中華民國領土範圍,不是法律規定的!它是一個「政治問題」!
第三、
中共用武力佔領大陸土地,並且建立新國家,普遍獲得世界承認,已實質統治75年,是不是一個國家,其實已經無須辯解!
第四、
如果您認為大陸是中華民國領土,請問您是要:
1.武力收復失土?
2.勸降中共,解散政權?
請問您的目標是甚麼?
請問您一直說大陸是中華民國領土,目標是要達到甚麼目的?
或是PRC是中國,ROC也是中國,所以是要解散中華民國?
如果不是兩個國家,那您的認知是甚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