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ber2008 wrote:
那些条列你说的出来吗...(恕刪)
luber2008 wrote:
香港允許雙重國籍,一直以來如此不是迴歸后才開始。在香港,對於公眾事務大家可以發聲,不會先劃分身份,再決定誰誰可以發聲。
一個香港書商雙重國籍,香港護照和英國護照,書商被大陸政府拘捕,英國外交部交涉,中共回應:不承認他的外國籍,只承認他的中國籍,他只是中國人。按照中共此前的邏輯,你說的那些人都是中國人,自然可以滿足中共的思維----中國人議論參與中國事務。
反對修例的人士,也認為他們是愛香港,所以維護香港。喊的口號是“自己香港自己救”。你知道這個法例通過,對香港經濟的衝擊嗎?
相反,很多的所謂愛國人更多的只是愛黨,有多少真是愛國、愛社區、愛民呢?
其一,犯罪應按嫌犯行為地的法律辦理,與雙重國籍沒有關係,你拿這點來對比外國人干涉內政,純粹是想要混淆焦點,不是討論問題的正常方式
其二,反對修例的人士聲稱他們自己愛香港,但所有的抗議方式(包括癱瘓交通、攻擊遊客、攻擊政府部門、要求國外將香港列為旅遊警示區等的方式)卻都是在搞死自己深愛的香港,這就讓我想起聖經中一則所羅門王斷案的故事
兩個母親爭奪一孩子,都說自己是孩子的母親,於是所羅門王表示可以將孩子劈成兩半給兩人,一個女的立刻同意把孩子給對方,一個女的則欣然同意把孩子劈成兩半的做法
反對修例人士的所作所為,就像是同意把孩子劈成兩半的母親一樣,然後還說自己很愛孩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