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x5x5x2 wrote:哈哈哈 所謂打臉,是...(恕刪) 打你的臉根本容易啊,來來來,你解釋一下你為什麼要盜用別人的照片誆稱自己是法新社記者?大家都在等你回答阿,我追問你幾次了,為什麼一直迴避不談?這種骯髒事不需要解釋的嗎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780&t=5916145&p=2
29x5x5x2 wrote:你還沒說裡面的哪一點...(恕刪) 這道理你不會懂,我是說給別人聽的。真理越辯越明只存在於特定的個人與個人之間,而且雙方必須具有足以溝通的同等智能水平。對於沒有邏輯不尊重事實,滿腦子意識形態的人,就算提供多少證據證明他的荒唐也絕不會有用。'E 兄繼續打你臉,好久沒見你回他。 我們還等著看好戲。戲棚下站久了,位置就是你的。別放棄,我賭你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