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700543 wrote:你想太多了,会扭曲的...(恕刪) 遺憾的是善良的選擇了沉默,沉默的大多數事不關己高高掛起。讓戾氣橫流。我從未在我的微信朋友圈分享過臺灣負面的資訊,這算是第一次吧!我的朋友圈里評論大多數是震驚!因為日常很少有機會接觸到臺灣人,我的分享不得不説也是仇恨的種子。可這也是闡述了我眼見到的。
crab69 wrote:你是真的不懂民进党民...(恕刪) 當仇恨与選片如此容易被操弄,至少說明選民是不合格的,我作为大陸人雖然沒有民主,沒有投票的权利,但是至少還知道獨立思考,更知道不合格的選民會讓民主變得多么滑稽。我觉得可以不为自己的言论负责这样的权利我真的不想要,社会会因此变得很荒唐不真实。
LongDickApe wrote:中共不是統治階級,是貴族世家你是奴才,奴才,奴才(恕刪) 本來就是,中國貪官越打越多,打都打不完,中共最高領導人無任期制,那就是以前的中國皇帝,中共高官們是貴族,官二代紅二代沒工作在拿外國謢照,在國外開跑車,你在中國打工賺錢賺得要死,連跑車都買不起,你以為他們的跑車天上掉下來的????記得在中國打工多賺一點養這些貴族們~
时间的历史 wrote:當仇恨与選片如此容...(恕刪) 中國人是在哈囉?全台灣都知道中共怎麼打壓台灣就中國人民認為中共對台灣很好好你的大頭鬼啦惠台31項,每項都是要吸引台資去投資這叫吸金好嗎!!既然翻牆出來就往事實走老是困在五毛狗跟小粉紅的同溫層遲早被凍死!
jack12345tw wrote:大陸人=中國人台灣...(恕刪) 沒錯!中國、台灣一邊一國彼此本來就可以合作互補硬是要冠名要統我國制度截然相反怎麼統各過各的不是挺好的不要死不要臉的巴著台灣不放好嗎!?
LongDickApe wrote:以德報怨,何以報德?倘若是台灣打壓中國,小粉紅的你會認為以德報怨是對的嗎?(恕刪) 那就有種一點,開幹吧!! 該修改憲法就修改吧~~第 26 條國民大會以左列代表組織之:一 每縣市及其同等區域各選出代表一人,但其人口逾五十萬人者,每增 加五十萬人,增選代表一人。縣市同等區域以法律定之。二 蒙古選出代表,每盟四人,每特別旗一人。三 西藏選出代表,其名額以法律定之。四 各民族在邊疆地區選出代表,其名額以法律定之。五 僑居國外之國民選出代表,其名額以法律定之。六 職業團體選出代表,其名額以法律定之。七 婦女團體選出代表,其名額以法律定之。第 64 條立法院立法委員,依左列規定選出之:一 各省、各直轄市選出者,其人口在三百萬以下者五人,其人口超過三百萬者,每滿一百萬人增選一人。二 蒙古各盟旗選出者。三 西藏選出者。四 各民族在邊疆地區選出者。五 僑居國外之國民選出者。六 職業團體選出者。立法委員之選舉及前項第二款至第六款立法委員名額之分配,以法律定之。婦女在第一項各款之名額,以法律定之。第 91 條監察院設監察委員,由各省市議會,蒙古西藏地方議會及華僑團體選舉之。其名額分配,依左列之規定:一 每省五人。二 每直轄市二人。三 蒙古各盟旗共八人。四 西藏八人。五 僑居國外之國民八人。第 119 條蒙古各盟旗地方自治制度,以法律定之。第 120 條西藏自治制度,應予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