觸發修例:在台殺人嫌兇陳同佳出獄近兩年仍未赴台自首 死者母親籲在港審理

滿滿的大樓梯 wrote:
香港公民被香港公民殺(恕刪)


老共領土香港可是講 "法律" ,又不是台灣島上的塔綠斑

沒有法律常識就不要出來丟人現眼....
鐵牛CEO wrote:
老共常說兩岸同屬一個(恕刪)


這可要問 塔綠班 為何不同意 兩岸同屬一個中國?

還有 老共對香港可是遵守一國兩治

這案件事適用香港法律而不是大陸法律....
鐵牛CEOwrote:
香港政府不承認中國憲法?


老共的憲法裡面有寫有關殺人案件的條款?

也許塔綠班的憲法有?
寄託外國主動審理自己公民殺自己公民案件真得很怪,
還得等犯罪人出國自首更是怪到極點.

香港應該修法由自己國家審理自己公民的犯罪案件才對,
台灣在本案僅提供協助辦案的證據即可.
PassiveIncome wrote:
寄託外國主動審理自己公民殺自己公民案件真得很怪,
還得等犯罪人出國自首更是怪到極點.

香港應該修法由自己國家審理自己公民的犯罪案件才對,
台灣在本案僅提供協助辦案的證據即可.


又一個不懂 英系國家法律的人 ..... (在領土內犯罪 才能處罰)

還有 當初所謂送中修法就是要補這漏洞

香港覺青還有台灣塔綠班,老美 聯手搞掉這修法
滿滿的大樓梯
香港是什麼系法律是他們家的事,自己的罪犯自己不追究,不要牽拖別人
tnkk01
理盲濫情又唱秋,這就是呆丸價值啦!
PassiveIncome wrote:
寄託外國主動審理自己公民殺自己公民案件真得很怪,
還得等犯罪人出國自首更是怪到極點.

香港應該修法由自己國家審理自己公民的犯罪案件才對,
台灣在本案僅提供協助辦案的證據即可.


重點還是證據力的問題, 台港沒有司法互助協議,台灣司法對香港法院來說就是路人甲, 不可能拿路人甲調查的證據來當證據.
修法一大目的是方便中共在香港抓人,包括抓外國人,過境的外國人,就是美國在加拿大抓孟晚舟,這才是中共的目的。強塞香港國安法,已達到以上目的。
Dwing wrote:
又一個不懂 英系國家...(恕刪)
Dwing wrote:
這可要問 塔綠班 為何不同意 兩岸同屬一個中國?

還有 老共對香港可是遵守一國兩治

這案件事適用香港法律而不是大陸法律....


香港 大陸 台灣

都同屬一個中國

這點小問題

我是覺得不應該難倒中國政府

大概背景與常人不同

而且 小粉紅不應該懷疑祖國的偉大

fredca
香港是一國兩制喔 ! 所以還是要靠修法司法互助才行 ~~~
鐵牛CEO
是的 只有塔綠班 相信香港一國兩制[挖鼻孔]
台灣早就跟香港提司法互助,香港政府不同意

港府自己擺爛

自己的殺人犯自己不處裡,責任本來就在香港
鐵牛CEO
殺人的被殺的都是中國香港人 搞不懂中國香港政府怎麼回事[頭香]
滿滿的大樓梯 wrote:
台灣早就跟香港提司法(恕刪)


因為依香港法律 , 台灣與大陸同屬一個中國 !

跟台灣談的話 , 就是要跟大陸比照辦理 ~~~ 但後來因為香港廢青發動大規
模反對逃犯條例抗議 , 所以就不了了之囉 .....

當時塔綠班不也是支持香港廢青暴動的 ? 現在看來害人反害己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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