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知道台灣的法律規定不准查『郵局、已在政府機關出現過的金融帳戶』以外的帳戶唷,
刑事案件也一樣,這就是為啥柯文哲案要拖這麼久,
等的就是持有關鍵帳戶訊息的人被捕或出現。
台灣可不像美國,美國一紙命令下去,美國境內所有金融機構都要乖乖查有沒有該用戶的資料。
光是透過白手套支付陳之漢旗下部分員工的薪資,這就很難讓司法單位查到了。
做的更極端一點,部分員工掛黑帳,沒有正式入職紀錄,這些人的工資全部由白手套支付,
帳戶全是非公開金融帳戶、未在政府機關出現過的金融帳戶、虛擬app銀行、海外銀行,
甚至是發現金,
看看司法單位怎麼查?
從中共國連到外國不用翻牆?
我朋友上個月和他媽去中共國可是徹底證實要翻牆的唷。
陳之漢要不要順便請鍾明軒出來佐證啊?
你朋友跟他嗎?怎麼不是你?不知道就閉嘴,去幾十次了,用台港電信公司漫遊不需要翻牆。
大陸網路擋的是拿自家門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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