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傢伙第一次告人被檢察官打槍後,不知聽哪個律師告訴他的歪步,居然在網路上公佈自己的姓名,然後拿大家後來的回應再去提告,所以提告內容是去年11月的回應,期限是今年五月,這傢伙拖到期限快到才去提告,結果當然是繼續被檢察官打槍。真是人生沒其他意義了嗎?花時間在搞這個
yuffany wrote:近日接到地檢署來函,檢察官表示,有人無聊濫訴,已經敗訴過一次,還要繼續無理取鬧,無端生訴,檢察官非常無奈,為了節省國家資源,決定不開庭不傳喚,直接不起訴結案。有這種愛鬧的國民,檢察官還真無奈啊~~~再去告啊!只有你自己需要花時間去做筆錄而已啦,我不會浪費一分鐘在你的濫訴上 拿到不起訴處份書你們應該反告他誣告如果有很多人被他告,可以在各地提出誣告至少要讓他巡迴全台做筆錄
敬告無恥下流卑鄙謾罵人士法律並未同意無恥下流的謾罵是合理的行為,這樣的惡意傳播,將法律的悲憫善意曲解為可驕黨羽的勝利,只會堅定本人與無恥下流奮戰到底的決心。沒有無恥謾罵,就沒有訴訟,這是很簡單的道理,從謾罵人士開口罵人的第一天開始,謾罵人士就輸了,殺人犯已經出獄開香檳,可憐的謾罵人士還在擔心謾罵的後果。邱冠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