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CK wrote:
樓主如果將台灣主權...(恕刪)
我想請問,犯案地點在肯亞,受害人在中國大陸,犯人是台灣人,在台灣沒有犯罪事實,沒有受害者,你這法要怎麼修?
bian0728 wrote:
現在流行鍵盤法官?
直接判那群人有罪?
直接說人家是詐欺犯?
法治觀念如此
真令人心寒...
此案一出
難保哪天你人在國外
大陸直接扣你個罪名
把你當嫌疑犯
直接押你回大陸受審
然後台灣這邊有一群人直接認為你就是犯人死好...
不要以為你都奉公守法就都不會出事
舉個例子
假設你跟團出國玩
其中有團員或是領隊亂搞
大陸直接就把整團人押走
然後中華民國法務部也認為這沒甚麼不對
也不想插手任由大陸處置你
你還會覺得這樣很好??
還是你一廂情願的認為這樣的事不可能發生??
bian0728 wrote:
現在流行鍵盤法官?
直接判那群人有罪?
直接說人家是詐欺犯?
法治觀念如此
真令人心寒...
此案一出
難保哪天你人在國外
大陸直接扣你個罪名
把你當嫌疑犯
直接押你回大陸受審
然後台灣這邊有一群人直接認為你就是犯人死好....(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