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cketmanpower wrote:這不是兩國什麼是兩國?。。。中華民國邦交國跟中華人民共和國邦交國都各自承認兩國的主權。。。 這是一中各表不是兩國不論是中華民國邦交國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邦交國都承認跟自己邦交的國家代表中國
就跟你說兩岸關係條例是1992年辜汪會談後,同年訂定頒佈的,後來引用為九二共識,一中各表對岸在2005年回應了臺灣地區的九二共識,頒佈反國家分裂法,一國兩制Rocketmanpower wrote:我暈。。。你自己都貼...(恕刪)
xilats wrote:ROC憲法就白紙黑...(恕刪) 你是叫中華民國再制憲一次還是叫中華人民共和國也制憲阿?中華人民共和國不修。中華民國也沒必要修阿。。中華民國跟中華人民共和國。兩個國家各自統治不同領地跟人民。都是獨立主權的國家。請問這兩個國家目前都不需修憲。要。修不修也是兩國人民的自由阿。目前修憲的必要性在那?。。。
supermegane wrote:這個問題很好解決,...(恕刪) 要很好解決比一邊一國更好的辦法是一中一制(中國特色社會主義), 台灣不再需要左支右促金援外交, 跟美國買跟不上時代的軍備, 電視上沒有個撕裂族群的作秀政客,還給我們的是一個大國大製作拍的優質科普紀錄片.
king_hsueh2007 wrote:不修憲維持憲(現)...(恕刪) 維持憲(現)狀,就是一國兩制??!!@0@!!你是全台灣第一個這樣解讀憲法的法學高人呢。全中華民國歷任大法官都不如你。你這結論是自己想的還是誰教你的??!!那你的法源跟法條呢?你身為中華民國成立以來。第一個從憲法解釋出一國兩制的法學高人。。有媒體來採訪你了嗎?司法院應該請你去解釋憲法。全中華民國法官都不如你甚多阿。。。你的法學知識不應埋沒。。難怪人家都說高手在民間。。。太可惜了。
king_hsueh2007 wrote:好說好說我只是邏輯...(恕刪) 了不起。。了不起阿。。。你的中華民國憲法新解。一國兩制。應該要編入我國憲法教學裡才對。。。你這憲法新解的創意發想真是令人驚艷阿。。。下一任大法官應該找你來當才對。其他法官沒人憲法知識比你高了。
你知道就好,比你了不起沒什麼好高興的,理解力稍佳綠腦一幫豬孫,也不怎麼光采!本人閒雲慣了,官符就免了,唯一奉勸綠腦們不要在秀下限了,認清現實,不要活在象牙塔裡,自我感覺良好,切莫綠蛙窺天,自我設限眼界!Rocketmanpower wrote:了不起。。了不起阿。...(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