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香港疑犯移交條例風波的看法

從法的立場來看,送中是對的。
香港已跟20幾國簽定遣送條例,
依據之前的法條,再增列祖國與台灣就好了。

反送中,
就是反中。

道理就是那麼簡單。
反中就是反中,
跟那些台獨、港獨、綠色、中立、覺青、法律人士講法條是沒什麼屁用的。

為什麼國際也反送中?
因為香港是亞洲的情報中心,
香港、曼谷與歐洲的某個城市,
是全世界三大情報中心。

只要007從大陸逃至香港,就安全了,
因為這是HBO演的,龐德說的。

所以CIA/007反送中,甚至幕後策畫也是有道理的。

至於那些法條、祖國人治、法治、人權什麼的,
全是個屁!

認同請按讚,謝謝。
pingyingtu wrote:
從法的立場來看,送中...(恕刪)

你不要這麼專業好嗎!挺你!

wengmingmai wrote:
你不要這麼專業好嗎...(恕刪)

支持送中条例 国家需要财富去跟美国拚质易战

pingyingtu wrote:
為什麼國際也反送中?
因為香港是亞洲的情報中心,
香港、曼谷與歐洲的某個城市,
是全世界三大情報中心。

只要007從大陸逃至香港,就安全了,
因為這是HBO演的,龐德說的。...(恕刪)

推~~~

pingyingtu wrote:
從法的立場來看,送...(恕刪)


~

pingyingtu wrote:
從法的立場來看,送...(恕刪)


這個說得不錯。

順便分析一下,台灣政府為何也反送中?

ardenpan wrote:
這個說得不錯。
順便分析一下,台灣政府為何也反送中?


你是說某條自備西莎的看門狗嗎?
作為香港人,爲什麽沒有就香港公眾事務發表意見的權力?當然有。即使真是的是外國人都會有發表觀點的權力。
中共外交部聲明只承認書商中國身分不承認英國身分,這是政治外交議題不是法律議題。

呼籲外國施壓,是為了向香港政府施壓,中共暴動的時候邀請蘇聯向國民黨施壓,人類社會皆然。至於你認為對或者錯,見仁見智。
如果不愛香港,不會出來遊行。一些人的行為雖然是不妥,但是很多人明白事情肇因不是他們,是香港政府,是中共中央,所以大多數人對一些抗議者的出軌行為抱有一絲理解。示威者主要是和警察對抗暴力,并沒人針對其它無故。香港機場那慕,是那個老人先動手打示威者先,才后後面示威者追罵他,也僅僅是追罵而已沒有打他。
綠畜獵人 wrote:
其一,犯罪應按嫌犯...(恕刪)
香港只和20個國家建立司法引渡,都是高度法治國家。這個事情,就像免簽一樣,講究對等,司法引渡就講究雙發司法的法治水平、人權保證水平。去年有個香港人關押在大陸公安局,虐待而死,三天不讓他睡覺就死了,央視女主持的老公。

香港尖沙咀君怡酒店老板刘希泳,2017年被传涉及受贿罪,在吉林省接受调查期间死亡。

中国网络7日流传着一份有关这一案件的起诉书指出,2017年3月15日至19日期间,延边朝鲜族州检察院对刘希泳涉嫌行贿案成立调查组,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审问过程中,许学哲为组长的9名检察官对刘希泳采取酷刑逼供,包括腰带缠口、钥匙捅脚心、马桶疏通器捅口鼻、双腿绑在前方椅背上。

同一起诉书指出,检察官在四日之内只让被害人到居住室休息两小时,其余时间一直将其控制在审讯椅上,并在夜间审问。3月19日晨,许学哲指被害人不正面回答问题,猛往上提刘希泳拷在背后的双手,迫其头部向腿部折叠,致使刘希泳全身瘫软失去知觉,抢救无效身亡。流传的起诉书还指出,根据公安们尸检报告,刘希泳胸骨、肋骨有七处骨折,因口鼻受压等因素窒息死亡。

深信丈夫被害死的刘芳菲(CCTV主持人)周五到庭旁听,网上有一篇9月7日以网名叫“瓶子”的旁听者在“备忘录”写到 : 刘芳菲“白裙黑杉,怀抱丈夫遗像端坐法庭。每一个被告人进来,她都站起来高举遗像表达愤怒…”据叙述,刘芳菲在听完证人讲述刘希泳被蒙着眼吃完最后一餐小米粥后情绪失控,掩面长泣。
amazer wrote:
假如所有的逃犯都不...(恕刪)

ardenpan wrote:
順便分析一下,台灣政府為何也反送中?...(恕刪)


空心菜逢中必反啊!

不過,我看這次大選,繼黃安、子愉後,
感謝林鄭,
也感謝韓導,
空心菜沒例外的話,
應該祖墳有保祐,
上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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