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國籍”是最好方法不要像黃安,選擇定居中共國卻不肯放棄中華民國護照擺明了平常可用台灣健保與福利一旦中共國出大事他就要跑回來台灣躲中華民國移民署法規~外國人如要辦理中華民國身分證一定要合法居留連續3年或5年每年居住183日以上所以中共國新娘嫁來台灣也要依循上述法規生意賺四方,共產黨不給中國人民吃,沒口福世界很大!太多地方可以賺
d8414176 wrote:就不想被捅可是又想賺人家錢,說到底,就是共產黨耍流氓啦 這就是塔綠班的邏輯,討厭人家卻又想賺人家的錢,嘴秋得很,身體卻對現實低頭樓上的都說了,能賺錢的地方又不只有中國能不能有點骨氣,既然喊說要團結,只要民進黨政府敢把一切斷得乾乾淨淨,我也一定行動支持,拒用一切MIC產品。等你們硬起來喔.........不是只有嘴硬,其他地方要硬,我是說拳頭要硬起來
trooper62 wrote:“選擇國籍”是最好方...(恕刪) 問題是,企業沒得選,我只想賣產品,又不可能把公司或魚塭都搬到大陸去,註冊中國臺灣名號看起來沒啥用,只能噁心人,可是,軟刀子割肉,那也是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