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香港疑犯移交條例風波的看法


ardenpan wrote:
這個說得不錯。

順便分析一下,台灣政府為何也反送中?


拉高反共意識

藍綠各自回歸後蔡英文才有可能連任 . . .

另外 那不叫送中 叫做逃犯條例

主要是因為發生在台灣香港人殺死自己女友後逃亡香港產生的
如果僅僅是解決這個問題,根本不需要和大陸建立司法引渡。中華民國政府聲明過,和香港政府處理這個事情不接受政治矮化,所以香港和台灣不可能建立司法引渡,政治阻礙大過天。
sniper1st wrote:



拉高反共意識
...(恕刪)
整體看起來,反送中活動與太陽花活動非常類似。如果是因為這批人真的很恐中,因而反中,這個說法太過簡略,因為活動激烈程度證明部份活動人士勇於反抗不怕流血,又怎麼會恐中??

運用部份民眾的恐中心態,發起群眾運動,這會是比較中肯的說法。問題是,他們發起群眾運動的目的是什麼?相信在主導群裡,有些是被氛圍感染,又閒來無事的,但有目的的應該佔多數,目的是什麼?這比較有意思,拿錢辦事的會有,突顯自己為政治前途鋪路的會有,還有其它嗎?

就跟太陽花活動是一樣的,主導群政治前途一片光明,跟著喊的依然窮到吃飯都是問題。
綠畜獵人 wrote:
其二,反對修例的人士聲稱他們自己愛香港,但所有的抗議方式(包括癱瘓交通、攻擊遊客、攻擊政府部門、要求國外將香港列為旅遊警示區等的方式)卻都是在搞死自己深愛的香港,這就讓我想起聖經中一則所羅門王斷案的故事

兩個母親爭奪一孩子,都說自己是孩子的母親,於是所羅門王表示可以將孩子劈成兩半給兩人,一個女的立刻同意把孩子給對方,一個女的則欣然同意把孩子劈成兩半的做法

反對修例人士的所作所為,就像是同意把孩子劈成兩半的母親一樣,然後還說自己很愛孩子...(恕刪)

說的很好,所以我從心裡支持黑衣軍的破壞行為,畢竟,嬰兒還沒撕成兩半,還沒死呢!

香港死,臺灣生,加油點💪,好嗎?
luber2008 wrote:
作為香港人,爲什麽...(恕刪)


香港人去當外國人,有沒有對香港公眾事務發表意見的權利是政治議題,自願當外國人用行動說明自己不愛香港,所以被嘲笑是剛好而已
書商具有中國身分在犯案地接受調查,與英國身分本來就無關,這則是法律議題不是政治外交議題

弄垮香港是對是錯,這的確是見仁見智,就跟那個爭奪小孩並且希望所羅門王把小孩劈成兩半的婦女一樣,都是見仁見智,示威者和婦女相同,都是嘴巴說自己很愛的,但是腦子清楚的人就知道,一個人說了什麼一點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做了什麼


更何況示威者主要是做了暴力行為才被警察對抗的,警察并沒有針對示威者做出不妥當的事;更別提香港機場那幕,老人推開擋路騷擾的示威者結果就被示威者毆打,真是可怕,打老人然後說自己愛香港,真噁心
以前香港是個小漁村
大部分的居民後來都是自願去給英國殖民地當奴才的中國人
沒投票權,社會上又被當二等居民
文化和本質是會傳承下去的
造成現在香港人本質很噁心
欺善怕惡,沒禮貌,粗魯,算計

跟台灣居民的組成很不一樣
不管是日據之前福建客家族群移民或後來跟國民黨一起撤退來台是不同的

會反中不意外
香港的名聲早爛掉了
玩狠耍濺的也比不上大陸人
又沒禮貌,看起來狡猾算計
香港年輕人現在要在大陸混,很難

英國政府應該出面把他們的帶回去
皆大歡喜

你这样的颠倒黑白,真是长见识了。

“杜汶泽”就是香港人,拿香港身份证,香港护照,无论法律还是血统上都是香港人。80萬上街的人,特別是那些年輕學生更是絕大多數沒有其它國家護照。中共三番五次的统战海外华侨,邀请华侨回国,那按照你的理论,那些华侨没资格回国,没资产参与中国事務?还是只能参加中共许可的事務?习惯了垄断话语权,垄断解释权,可以颠倒是非黑白嗎? 林鄭月娥有英國護照,反對她的有拿這個來說事嗎?

要我重复几遍? 中共外交部关于国籍的声明是法律?難道不是政治外交?
法律层次,书商只在香港卖书,没有违反香港的法律,大陆的法律更管不到香港。

年轻人有打老人吗?你有什么证据?张口就来?



綠畜獵人 wrote:
香港人去當外國人,...(恕刪)
一個族群到另外一個族群混,自然是比在本地族群混艱難。
大陸人去香港混,去歐美混一樣比在大陸艱難,這是自然的。大陸官僚資本體質,體制外的本身就不好混。
至於禮貌,香港人比大陸好多了,你這是睜眼說瞎話。
Wesyu wrote:
以前香港是個小漁村...(恕刪)
太陽花學運那些人如果不參加運動,就肯定成為富人? 富人即正義?
ardenpan wrote:
整體看起來,反送中...(恕刪)
本質的問題很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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