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香港疑犯移交條例風波的看法


luber2008 wrote:
一個族群到另外一個...(恕刪)


香港人的祖先很多都是自願做奴才的後代
跟現在移民歐美加澳是不一樣的

怪不得香港人沒人因為以前受到不平等對待去跟英國要求賠償,因為是自願的

香港人最好是懂禮貌
大陸人對台灣人比港仔好太多了

香港只會占台灣便宜
香港人不久以前還瞧不起台灣和大陸
笑台灣亂大陸窮
現在看來香港才是笑話

要經濟沒經濟
要自由沒自由
要民主沒民主
要文化沒文化
名聲又差


luber2008 wrote:
你这样的颠倒黑白,...(恕刪)


你跑去別的論壇反串忘記切回繁體喔 . . .





就事論事好嗎?來挖人家18代祖宗?老子英雄儿好漢?很有文革氣質。未來的文革我看好你哦?

Wesyu wrote:
香港人的祖先很多都...(恕刪)
簡體繁體怎麽了?難道又要先劃分字體才有討論資格嗎?這圖片能指明什麽?
sniper1st wrote:
你跑去別的論壇反串...(恕刪)
香港目前就是沒事找事做
條例沒問題不懂在反啥,反中要港獨就勇敢一點!中國來的都不要,自行斷水斷電斷交通
假借反條例鬧事而已

再鬧下去就算不被解放軍鎮壓,水.電.食物,經濟體整個都依賴中國,港獨只有死路一條

luber2008 wrote:
你这样的颠倒黑白,真是长见识了。
“杜汶泽”就是香港人,拿香港身份证,香港护照,无论法律还是血统上都是香港人。80萬上街的人,特別是那些年輕學生更是絕大多數沒有其它國家護照。中共三番五次的统战海外华侨,邀请华侨回国,那按照你的理论,那些华侨没资格回国,没资产参与中国事務?还是只能参加中共许可的事務?习惯了垄断话语权,垄断解释权,可以颠倒是非黑白嗎? 林鄭月娥有英國護照,反對她的有拿這個來說事嗎?
要我重复几遍? 中共外交部关于国籍的声明是法律?難道不是政治外交?
法律层次,书商只在香港卖书,没有违反香港的法律,大陆的法律更管不到香港。
年轻人有打老人吗?你有什么证据?张口就来?


顛倒黑白的是你吧,來來來

1. 我說自願當外國人就是不愛香港,明明不愛香港,卻又跑來管香港事,被嘲笑根本是活該,你跟我說這些人的資格,誰在跟你說資格? 你是文盲還是有偷換概念顛倒黑白的習慣?

2. 基本法中明文規定特首不能有外國籍,你居然說林鄭月娥有英國護照,你是文盲還是有偷換概念顛倒黑白的習慣?

更別提中國外交部關於國籍的聲明是基於法律所做出的聲明,你連刑事責任由犯罪地管轄的最基本法律原則都不知道,還想跟人區分法律與政治? 另外,我還沒說書商在內地開車撞死人肇事逃逸這事呢,還是你認為只要在香港賣書,在內地犯法就不用受到內地法律管轄?

最後,老人有打年輕人嘛? 你有什麼證據? 張口就來?

luber2008 wrote:
簡體繁體怎麽了?難...(恕刪)




因為我知道很多綠吱會假扮大陸人在台灣某些論壇說一些很沒水準的話

假設一下而已罷了

luber2008 wrote:
太陽花學運那些人如...(恕刪)


你怎麼會看不懂呢?多數人都是被有政治目的的一小群人利用。
中共自己破壞一兩制,還做賊喊捉賊

違法越境抓捕銅鑼灣書店人員
不顧民意強推送中條例

luber2008 wrote:
今次香港的疑犯移交條...(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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