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風太陽 wrote:"台灣同胞"這四個字,有人不能說,說了就是"通敵叛國"的證明,有人卻可以說,說了還是"愛台愛民"的表現...(恕刪) 盧修一一跪,綠感動藍也罵不下去,宋楚瑜一跪,藍綠都罵,為什麼?無視於時代和語境的不同,一概而論以得出你要的結論,高招。
曾讚 wrote:多去研究國民黨在中国怎么被解放的再上來噴吧台商在中国没關係能作嗎❓中共政策如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樣 哈哈哈,民進黨的招數: 親中賣台、抹紅抹黑...數十年如一日!日本當年怎麼殖民台灣的,小綠綠為何從來不提?時代早就不一樣了,還在扯七十年前的國共內戰?請問你們的標準到底在哪裡?要不要執行當年的三不政策啊?問過至少100次,到目前為止,小綠綠們百分之百迴避不答!
yuffany wrote:中天槓NCC發聲明...(恕刪) 只針對你的第四點「說用「台灣同胞」很正常的人,從明天起請把這四個字掛在嘴邊,看會不會被周遭的人嫌「你不要說話像老共好嗎?」」這個邏輯很奇怪,我認為正常的用詞,為何就要「常用」?口語話「幹X娘!」你認為正不正常(你如果說不正常,就是不認同台灣用語文化),那麻煩你往後所有發文,請「常用」這個詞(而且請務必要只有這個字。放心,我會努力檢舉!)台灣同胞這個用詞,以現在的觀點來看應算是老式的用詞,過往經常在使用者認為重要、且需要非常正式的場合時使用,以讓聽的人知道,使用者是非常正式的在傳達這件事。所以可見中天這則公告的主筆應該算是老派的人,而且他認為這是非常嚴肅的事情,這根「中共御用媒體」根本就是二件事,麻煩有點常識好嘛!!!
逐風太陽 wrote:你不知道什麼叫做"...(恕刪) 你很嚴謹要求證據,早知依你的標準你也想不出有哪種證據可以證明「御用媒體」,所以才叫你舉例的,絕對舉不出來。其實,御用媒體也好,腦袋有問題也好,都是一種修辭的表達方式,這是國文常識。你們硬要從字面解釋然後就用字遣詞吹毛求疵,立場是唯一原因。版上隨便謾罵三民自媒體完全不用解釋,反正你們認為是眾所皆知的事實,但是要講中天的不是,那就是違反事實,常識和邏輯推論都不算數,一定要有法院等級的證據不然就是造謠就是沒有人格,扣帽子真是容易,你們的標準就是這樣,超理性中立的。
ych0119 wrote:所以可見中天這則公告的主筆應該算是老派的人,而且他認為這是非常嚴肅的事情...(恕刪) 哈,總算有不同立場的理性論點出現了,後面那句罵人的話我自動無視唉,你這種人應該多一點另外那些人應該少一點,論壇水準會高一點。
yuffany wrote:何為主觀何為客觀由誰認定?既然你主觀地認為我都是主觀認定不算數,你倒說說你認為的客觀證明是什麼?不然也只是打打嘴砲全盤否定對方論點然後丟下一句鄙視你的人格就溜走了。我也真是懶得回應了。反正在這論壇上一直是這樣,立場不對就用人數優勢千方百計把你鬥爛鬥臭。繼續去過我的逍遙人生,不奉陪了。 問題是您如何由"台灣同胞"一詞認定人家"腦袋不正常"或"腦袋有問題"、"不是台灣人"?言論自由跟人身攻擊是兩碼子事吧認定的標準還會依立場改變回應不能自然只能不回應了
Shawn732 wrote:他老闆自己就承認了,要甚麼證據啦?大笑大笑大笑大笑大笑大笑你需要證明你是個人嗎?人家這麼大方承認,你們還在躲躲藏藏甚麼?偷偷摸摸找遮羞布就是舔共派的特色嗎?我前面一直都在說,"台灣同胞"一詞。就是一個小辮子,被抓到了就趕快改掉。不就作賊心虛啊?你繞來繞去是哪裡看不懂啦?中文很爛喔。 人家收錢幫人打廣告您看不下去可以轉台吧?在這篇是因為人家的內容"認定"還是"台灣同胞"一詞來判斷應該很清楚吧前面說過了用"台灣同胞"被罵到要改"言論自由"在哪?您看看要當"自己人"好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