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民 wrote:正因為台灣非屬中華民國所有,因此中華民國才無法成為國際上能承認的國家,因此也無法加入各種以國家為名的國際組織。簡言之,中華民國是流亡政府,不是國家。 這要如何解釋台灣光復到中華民國退出聯合國之間的這一段歷史呢?這一段時間中華民國在聯合國的席位,證明了日本戰敗後,台灣剛剛好就是屬於中華民國的嗎您馬上就出包了
台中市民 wrote:對不起,那本護照上我國的國家碼是TWN,不是ROC,因為流亡政府不能成為國家碼,請注意查看。 明明就是"國家與地區碼",為何自行隨意認定為國家碼呢?想要成為國家,還是要敢建國啊別人都說得出自己國家何時建國,然後再說自己是個國家總不能自己說不出自己何時出現的,卻硬要別人承認自己已經存在(存在了幾年也說不出來,敢建國的國家都沒有這個問題喔).....台獨還是該勤奮一點啊
台中市民 wrote:對不起,那本護照上...(恕刪) 看到了沒有,你倡導的歪理到底哪個是真的?國碼TWN,然後其實被當作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省中國不斷要求國際正名中國台灣你還要大聲疾呼,到底存著什麼心?!不然就是拿幾十年前的合約扭曲事實再不然靠美國公報或演講記錄來做文章拿著中華民國的身份證、護照、地契,享用盡幾十年來給你的自由、資源、權益與保護然後反過來說中華民國只是流亡政府,沒有國土有你這種忘恩負義吃裡扒外的人嗎?
依目前法規.因為是"一個中國".若領大陸護照.台灣方面的戶籍會被註銷.以戶籍為核心的許多法律關係或福利會視情況受到不同層次的影響.雖然會影響個人許多權利.但不能稱之為改變國籍或拋棄國籍.按目前憲法制度.兩岸關係仍係"一個中國"架構.兩岸事務不屬於外交事務.承續從前的內戰狀態.不可能一視同仁.而有特殊安排.現階段則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做處理.精確來講.從法律角度來看.台灣地區人民和大陸地區人民都是中國人(中華民國).但兩者在台灣方面的實控領域內.權利當然有差別;大陸方面亦然.即內地和港澳台地區都是中國人(中華人民共和國).但前後兩者的權利也有差別.不過不論從台灣還是大陸的法規來看.去拿"敵對"勢力的護照都完全不涉及國籍轉變的問題.皆屬於內部的特別安排.縱使會影響許多權利義務.若從國際的角度來看.實力就是一切.....其他都是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