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sonhsu wrote:
一國兩制問題當然很大,台灣制度用的是中華民國憲法,大陸用的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一國可以用兩部憲法治理不同的地區?如果只用一部憲法是要消滅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還是中華民國憲法?
如果跟香港一樣的模式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下制定香港基本法,建議想要一國兩制的政黨去提案公投啊!
為甚麼只有你講的這幾種的選擇, 而不會出現其他的可能? 為甚麼不是大陸跟台灣都各自修憲?
香港回歸是英國人跟老共談, 彼此利益交換, 港民根本沾不上邊.
台灣跟香港不太一樣, 不可能直接套用香港模式. 如果台灣要跟阿共統一, 當然是第一步先溝通, 再來談條件, 然後依談出來的條件再來公投, 看看大家同不同意依此條件來統一, 如果條件不好就繼續維持現狀. 可不是先公投要統一, 然後隨便怎條件都統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