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x5x5x2 wrote:
又要胡扯了
objection 才是異議
not to challenge 是不挑戰的意思
井蛙早
網路隨手一堆資料:
AIT: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美利堅合眾國聯合公報 - 1972
美國政府:認識到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
美國政府對此一立場不提出異議(not to challenge)。
台灣關係法與三公報 讀懂美國一中政策
美國政府:認識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
美國政府對此一立場不提出異議(not to challenge)。
中美台三角:中美三大聯合公報中有關台灣的表述與看點
美國政府:認識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
美國政府對此一立場不提出異議(not to challenge)。
29x5x5x2 wrote: 美國確實沒承認台灣屬於中國
中、美、英、法、蘇安理會五大常任理事國均有正式簽署
毫無疑問,絕對屬於有效的國際法律文件
美國政府早在1945年就承認臺灣歸還中國
後來在中美共同防禦條約
美國政府又再次重申
中華民國領土包含臺澎諸島
中華民國領土包含臺澎諸島
中華民國領土包含臺澎諸島
當年在安理會
中國=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中國
中、美、英、法、蘇安理會五大常任理事國簽署的國際法律文件
加上美國政府對中國簽署的雙邊條約以及其他國際協定
井蛙算哪根蔥?







如果美國從不認為臺灣是中國一部份
美國政府應該帶頭抗議+反對 反對+抗議
美國政府怎可向中國承諾:對此立場不提出異議(not to challenge)
井蛙永遠都想不通
那就回到井裡打手槍

趕快臺獨建國
臺灣島的地位才能升級臺灣國
不然臺灣島永遠是臺灣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