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idaotumi1126 wrote:
你一个大陆人不要天天来这边带节奏,不懂怎么当客人吗?
...(恕刪)


開論壇,怕被對岸踢館?

打臉回去啊。

scopin5200 wrote:
台積電8成外資也在...(恕刪)


並不是我們在吹台積電有多利害,而是他在吹他們有多牛逼好不好,
台積電是30多年前的公司,摩爾定律有他的盡頭是大家都知道的事,
而我們政府確實也沒有為我們下一代的產業找到出路,這點大家也是瞭解
但拿了一個做了很多,賺的很少的公司來比較...
工作是要比賺的多而不是比做的多,奴性不要那麼重,說你們不成材還理由一大堆
做那麼多才賺那麼一點不會覺得空虛寂寞覺得冷嗎??還好意思拿出來說嘴

千年之夢 wrote:
所以我還是說你們還...(恕刪)

吃不吃得饱这个问题真的不劳您费心
2015年我国蔬菜产量为77403.56万吨,进口总量为27万吨,出口数量为1019万吨,同期国内蔬菜表观消费量为84032万吨。预计2016年我国蔬菜表观消费量为85111万吨,同步增长约1.2%;进口总量为27万吨,出口总量为1039万吨。
全世界蔬菜产量11亿吨,中国大陆8亿5干万吨
中国每年自己生产猪肉5500万吨,牛肉720万吨,羊肉500万吨,禽肉2000万吨,

这样中国光自己生产的猪牛羊鸡这四大肉类就有8720万吨,再加上进口600万吨, 合9300多万吨肉类, 其中红肉为7300万吨, 白肉为2000多万吨

中国每年消耗大米1.5亿吨,小麦1.33亿

我想大陆政府在喂饱中国人民这个问题上
表现应该可以给满分

题外话
当中国的吃货们吃饱喝足后
开始挖空心思吃的有特色
吃的体面 吃的健康 吃的上档次后
真的是世界的一大危机
墨西哥的鳄梨
缅茵的龙虾
法国,加州,阿根廷的红酒
这两年都贵了好多

千年之夢 wrote:
這就難說了,土共若...(恕刪)


我是一個大陸人,看你經常在這裡黑中共我忍不住出來說兩句,我就說說自身情況,不貶也不褒。

我四川小城市出生,90后,初中畢業,目前在深圳工作月薪換算成台幣是5萬多(稅前),在大陸基本上沒有人像你說的一樣覺得自己像個奴隸,大家都是由差的生活發展到現在的小康生活,所以都很滿足。中共是獨裁,但是確確實實讓國人感到是在為國民做事,讓國民真實的感受到了國家的發展,只要你不帶社會節奏,不搞事情政府根本不會為難你。大陸14億人口,比你聰明的人很多,中共有沒有帶給我們好的生活,沒有實實在在發展國家,我們自己心知肚明。

最後說一句,中國最近這10年,從收入和福利還有城市建設農村建設等等,讓中國人真實感受到國家的飛速發展

cypmold wrote:
華為好利害,營收多台...(恕刪)


吹台積電簡直是無言,台積電是很強,但他對台灣的傷害可能比貢獻還大:
一、台積電是耗電大戶。
二、台積電是免稅大戶。
三、台積電八成以上是外資。

所以台積電在台灣的貢獻是增加空氣污染、傷害台灣人民健康,然後大部分利潤被外資賺走,據說只有5%利潤回饋到台灣老百姓身上。

然後談到大陸製程比不過台灣,你知道以美國為首的瓦森納協定嗎?限制高科技像一些發展中國家出口,尤其針對產業可能威脅的中國,像高規格的光刻機,全世界就只有一家ASML能夠生產,他賣給三星、台積電、Intel,就是不賣給中國,你讓中國怎麼做7奈米製程,中國現在能生產28奈米的光刻機跟ASML差三代,其實已經很了不起了。

只不過這個狀況現在也在改變,美國跟中國打貿易大戰,還威脅歐盟要配合美國一起制裁的舉動,尤其是廢除伊朗核協議(歐洲需要從伊朗等國輸送能源,因此對伊朗制裁,對歐洲傷害很大,但跟美國無關)把歐盟氣的半死,歐盟主席唐納·圖斯克說有這樣的朋友,還需要敵人?ASML更傳出要把最新的極紫外光光刻機(一年只能生產12臺)賣給中芯,你試想想,當年叛逃到三星的梁孟松,幫助三星半導體製程2~3年內趕上台積電,現在他已經轉到中芯去了,中芯不僅得到了設備,更得到了人才技術,台積電的優勢還能維持多久?
統一的好處

肯定比味全還有光泉多
以上報告

zdh1960 wrote:
吹台積電簡直是無言...(恕刪)
統一的好處
離家近
24小時營業
方便

缺點就比較貴
想省錢,就只能走到全聯

zdh1960 wrote:
所以台積電在台灣的貢獻是增加空氣污染、傷害台灣人民健康,然後大部分利潤被外資賺走,據說只有5%利潤回饋到台灣老百姓身上。
...(恕刪)


2017年
稅前3961億
稅後3431億
5%?

千年之夢 wrote:
與其浪費時間跟五毛...(恕刪)

呂秋遠
居然還有人把這傢伙的發言當寶,
結果那些好處統一後不也有嗎?
还有一条,根据大陆的劳动合同法,员工在同一雇主工作10年,或者连续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后,自动转为无固定期限合同。

意思是员工身为永久雇员,自己享有随时辞职的自由,老板则不能无故赶人降薪。

这一条我只在欧洲国家见过类似规定,美国都没有这种好事,全是at will合同。

台湾责任制比个屁啊。

jdme wrote:
你不提我還忘了曾做...(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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