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的法律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 2 條
本條例用詞,定義如下:
一、臺灣地區:指臺灣、澎湖、金門、馬祖及政府統治權所及之其他地區

二、大陸地區:指臺灣地區以外之中華民國領土。
三、臺灣地區人民:指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人民。
四、大陸地區人民:指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之人民。


所以,我們的領土包括大陸與台澎金馬

因此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

這是我們的法律明定的

也是我們無法加入聯合國及WHO的原因

所以中華民國自己承認"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
jackalann wrote:
所以中華民國自己承認"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

您這意思是,中華民國自己承認"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
也等於,中華民國自己承認"台灣是中華蘇維埃共和國的一部分"。
也等於,中華民國自己承認"台灣是蘇聯的一部分"。
也等於,中華民國自己承認"台灣是俄羅斯聯邦的一部分"。
懂您自己在編什麼鬼故事嗎? 五毛的邏輯又來了。

不能不明白
jackalann wrote:
中華民國的法律臺灣地(恕刪)


你搞錯了吧。

你貼出來的條例連中國是什麼都沒寫。

真要講。大陸地區指的就是中國地區的話。

那台灣。跟中國都是中華民國的一部份才對。

你國家正式名稱請搞清楚。中華民國才是國。
台灣或中國都只是無法律效力的簡稱而己。
farmer3000 wrote:
您這意思是,中華民國(恕刪)


你錯亂了啊???

毛澤東簽署的文件對中華民國有效力嗎???

但是兩岸人民條例卻是我中華民國有效之法律

懂嗎???
jackalann wrote:
你錯亂了啊???毛澤(恕刪)

"中國" 兩字別自己亂套,也許是您故意在錯亂。
不能不明白
Rocketmanpower2 wrote:
你搞錯了吧。你貼出來(恕刪)


是你搞錯了吧???

國內法律權威都是這麼解釋

包括現任司法院長許宗力老師(民進黨的憲法大師,兩屆的大法官)

法律條文就是這麼解釋

中華民國的領土包括大陸及台澎金馬

所以台灣是中華民國的一部分

簡稱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
jackalann wrote:
是你搞錯了吧???國(恕刪)


台灣是中華民國的一部分才對吧。

而且法律連中國是什麼都沒寫。根本沒有寫台灣是中國一部份阿。
那一條這麼寫?
Dwing wrote:
一堆外人?
把原住民當作啥?


除非台灣是人類的起源地

不然何謂原住民?
兩軍對峙今若何,戰聲恰似迅雷過,奉天城外三更雪,百萬精兵渡大河
jackalann wrote: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人民關係條例,就是針對人,無關領土變更
 
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於立法院提出憲法修正案、領土變更案,經公告
半年,應於三個月內投票複決,不適用憲法第四條、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
定。
 
所以沒經過這些程序,領土就是不能變更而納入台灣
兩軍對峙今若何,戰聲恰似迅雷過,奉天城外三更雪,百萬精兵渡大河
jackalann wrote:國內法律權威都是這麼解釋
包括現任司法院長許宗力老師(民進黨的憲法大師,兩屆的大法官)
法律條文就是這麼解釋
 
 
別鬧了,不管甚麼黨的甚麼超級法律大師來都沒用
 

兩軍對峙今若何,戰聲恰似迅雷過,奉天城外三更雪,百萬精兵渡大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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