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C宪法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意思就是,中国工农阶级统治国家,政治地位高于其他阶级。
中共党章总纲第一句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
这条的意思,中共是工人阶级政党。
大陆其他八大政党不是工人阶级政党,根据宪法不能执政。
大陆要多党执政,只有二个办法:
1. 修改宪法第一条,但这样会降低十几亿工农的政治地位。
太得罪人,不可能获得通过。
强行通过……呵呵
2. 成立新的工农政党,但这样必定会比中共更激进、更共产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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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宪法第一条,于1949年9月29日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上,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决定。
会议代表和政党
其中包括
台湾民主自治同盟代表
谢雪红、杨克煌、李伟光、王天强、田富达
林铿生(候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