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昭(1932年1月23日—1968年4月29日[a][b]),原名彭令昭
1932年,彭令昭出生於江蘇省吳縣(今蘇州市)。她的父親是彭國彥,他於1922年考入東南大學,主修政治經濟,1926年以畢業論文《愛爾蘭自由邦憲法述評》等取得學位;後來,他在1928年9月國民政府首屆縣長考試後成為榜首,並被任命為蘇州吳縣縣長,後又任江陰縣長等。
949年以前,她曾申請加入中國共產黨。1954年,她就讀於北京大學新聞系。1957年,她因在「百花齊放、百家爭鳴」政策中公開支持同校學生張元勛的大字報《是時候了》等,而在隨後的反右運動中被歸類為「右派」,並被輿論等加以攻擊打壓。後來,她被以「攻擊無產階級專政罪」、「反革命集團罪」等為由,於1962年起被關押於上海市提籃橋監獄。在獄中,她書寫帶有大量反對毛澤東等相關內容的日記等。同時,她在1960年代成為基督徒。
文化大革命期間,她於1968年4月29日在獄中被當眾宣布處以死刑;同日,她被中國人民解放軍上海市公檢法軍事管制委員會槍決於上海龍華機場(張春橋時任南京軍區兼上海警備區第一政治委員)。
她於槍決前日模仿汪精衛的絕命詩《被逮口占》,寫作如下詩句:
青磷光不滅,夜夜照靈台。留得心魂在,殘軀付劫灰。
他日紅花發,認取血痕斑。媲學嫣紅花,從知渲染難。
1980年8月22日,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簡稱「上海高院」)撤銷軍管會對她作出的判決,以精神病為由宣告她無罪。1981年1月25日,在高法院長關子展的推動下,上海高院再次覆審,認定以精神病為由撤銷判決不適當,撤銷1980年之裁定,同時撤銷先前對於她的判決,並宣告她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