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法輪功被活摘有相關報導,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六日,《屠殺》的作者伊森.葛特曼(ETHAN Gutmann)到英國西敏寺,參加「中國強摘器官發布會」,他指出柯文哲早在二〇〇五年就知道中國在活摘法輪功學員的器官,二〇〇八年更與中國摘器官的醫師一起出席葉克膜研討會,台灣成為共犯結構的一部分,他並指出,中國每年進行的器官移植高達六萬件到十萬件之鉅,而在活摘器官的手術過程中,最重要的關鍵即是「葉克膜」。
他亦說明,柯文哲至少扮演三種角色,其中最引道德爭議的是,到中國教導中國醫師如何使用葉克膜,造成巨量的無辜中國人被殺害摘取器官。從柯文哲二〇〇〇年開始,到中國參加多次醫學會議,將葉克膜技術傳給中國醫師,柯文哲自己也曾說:「中國會使用葉克膜的醫生,差不多都是我教過的。」
柯文哲自承,其經常至新北市金山區的法鼓山參拜,每天早上會讀《金剛經》,可見其人有著堅定的佛教信仰。佛陀講究因果,而中國盛行的強摘器官手術若為「果」,那強摘器官手術的「因」,究其何來?以柯文哲自己所言,他去中國十八次,所有會這項手術的醫生,差不多都是他教出來的,那這二十多年來,每年接近十萬無辜被強摘器官的無辜往生者,這筆無法估量的佛教所言「業障」,柯文哲是否需要承擔呢?
筆者無意以宗教信仰來批判柯文哲參與中國活摘器官的共犯結構,但以此結構性的謀殺共犯結構而言,無疑是反人類罪!中國法輪功學員、維吾爾族的再教育營、武漢失蹤的中學生,龐大而巨量的無辜群眾,在不知所以的狀況下,被活摘器官而喪失生命,在麻醉過程中,甚至感覺不到已經身亡的事實,在柯文哲堅定的佛教信仰中,是否會對自己教導一群自私自利的魔鬼醫生,以手術刀充當劊仔手,來屠殺無辜人群,而感到內疚呢?
佛教經常宣導「菩薩畏因,凡人畏果」一個真正的佛教徒,會要求自己不做惡,不造惡因。我們無從知悉,以柯文哲自稱虔誠的佛教徒,是否對其種下「中國手術刀劊仔手」的「因」而致在中國的土地上,導致至少二百多萬無辜之人慘死手術檯上的「果」與「業障」是怎麼樣的認知?倘若還有良心,每晚是否能夠安然入眠呢?(作者為台灣團結聯盟秘書長/第八屆立法委員)
另一個重點當然是移植技術的不斷進步,其中葉克膜絕對是要角。 摘錄部分新聞"二〇一八年十月十六日,《屠殺》的作者伊森.葛特曼(ETHAN Gutmann)到英國西敏寺,參加「中國強摘器官發布會」,他指出柯文哲早在二〇〇五年就知道中國在活摘法輪功學員的器官,二〇〇八年更與中國摘器官的醫師一起出席葉克膜研討會,台灣成為共犯結構的一部分,他並指出,中國每年進行的器官移植高達六萬件到十萬件之鉅,而在活摘器官的手術過程中,最重要的關鍵即是「葉克膜」。"
活摘器官其實這只是中共邪惡一小部分,在東南亞華人圈大家都知道園區詐騙、器官活摘,這些都是高官一帶一路,最早的首腦佘智江就爆料跟習有關、再來就是園區另一派首腦果敢家族被抓,東南亞園區一樣由福建幫維持,收斂點後直接在各地用救護車抓小孩,近期爆料的羅帥宇醫生已經被自莎了。
從以前70年代婆婆媽媽就會警告孩子不要亂跑,以前新聞甚至也有報導台灣失蹤兒童在中國找,腎臟就不見了。
像之前盜賣大體遺骨,內地也知道那家國有企業做20年以上,兩年間收益大約4億人民幣,正常醫美是用犛牛骨,他們是用百姓大體。
現在爆料出虐死、肢解藝人,就可以想像出那些紅二代、紅三代有多麼惡魔。
從以前庚子之亂殘暴手段害人,後來被八國聯軍、再來才有日本侵華,哪些事不是自己邪惡帶來的因果?
總結:園區管事段王爺、段正禮、首腦福建幫(各地人蛇黑幫還只是他們手下)、虐死于朦朧和一些藝人的利用他們洗園區獲利、黑吃黑,不僅要錢也要命、連藝人清白也要玷污,仔細看那些人底細就知道跟園區有關。
儘管已經耳聞活摘器官,但腦部撞擊機這種東西還是噁心到我了… 無法相信會有這種事。台灣真的要好好收著,我愛台灣中國的國家知識產權局有許多無奇不有的登記項目。一般專利發明,都是為了福國利民,但是有些發明卻讓人覺得可怕與噁心,而且除了特定用途之外,我們完全想不出來這項專利究竟要做什麼。例如,王立軍等人研發的「原發性腦幹損傷撞擊機」。
王立軍從1989年就進入警界,從派出所長開始,一路升遷到重慶市公安局長、副市長,與當時權傾一時的薄熙來合作,是中共政法界明日之星。如果不是後來因為與薄熙來鬧翻,而且被立案審查,恐怕這項發明將會為他帶來更多財富。
在重慶期間,王立軍一共申請254項專利,其中有211個是2011年申請,平均1.7天就取得一項專利。從迴圈式火鍋宴會桌、警察執勤雨衣後背組合、透氣式夏季執勤服、交巡警摩托車、女子警務爆閃燈、執勤頭盔電源裝備組合、可調式女警長靴等等,都是他申請的專利。然而,最令人毛骨悚然的,還是這項撞擊機。
在申請摘要裡,是這麼描述這項專利的重點:「一種本實用新型能較準確地製備中型動物的原發性腦幹損傷模型,並較好地克服傳統兩種方法製作動物原發性腦幹損傷模型的缺陷,結構簡單,製作方便,適於推廣運用。」
簡單來說,這項專利發明,可以讓器官移植流程更為順暢。腦幹死亡後,人在幾分鐘之內就會心跳停止;若使用葉克膜,人的心跳和呼吸還可維持較長的時間。這樣在人腦死亡之後,其它器官還未死亡之前,就可移植器官。活體器官,更適合器官移植。
有人說,親共與親中不同,我可以理解。然而,在這樣的體制內,竟然可以接受這樣害人的專利存在,而且對此默不作聲,其實沒有人是無辜的。如果台灣裡竟然有政治人物呼籲要親近這樣的國家,而且要與這個國家結為一體,我真的很難想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