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的,如果是我的機車被人這樣玩。
我一定叫你給我買回去。

搞什麼東西,發個道歉文也不會?
01站方快出面處理阿
好奇想知道這樣的借新車操到拉斷油情況是第一次發生,還是已經不止一次了?
請01直接買一台新車跟車主交換


為何要由01買?
因為如果RICK是01的員工,或是為了01借車,出了事情,公司第一時間就應該要站出來處理
至於RICK與公司的問題,是公司內部的事


車主和RICK應該是好朋友
所以好像矛頭都去指向試車手

但是車是借給RICK的
後續的責任應該由RICK負責

如果RICK不能夠約束試車手,那還是RICK的問題

RICK的問題就是01的問題了

既然要寫一篇試車文,當然就要詳盡
如果你把車的任督二脈給封了,那這篇試車文哪裡還有看頭?
沒有看頭的文章,01就沒人來
沒有人來看文章,經銷商會付錢買廣告嗎?廣告商會付錢買廣告嗎?

也就是說RICK是否有默許試車手,讓這篇文章才能忠實呈現出這台車的性能?
但是又忘了告訴試車手不要太招搖,所以才出包。。。。

試車手把FB關掉,就是心裡有鬼
做都做了,還不敢承認,以後你的試車文還有價值嗎?

在自己的道歉文寫到對車不熟悉,那你怎麼還敢自稱為試車手,這我倒是第一次遇到
能夠被稱為試車手、試飛員的人,一定是經驗豐富,令人敬佩的人才是啊!!!
絕對不是那種半瓶醋響叮噹的人,還在FB向朋友炫耀



千萬不要用錢賠償
不然車主還要自己花時間去買車、等車
沒車騎的這段期間的賠償又要如何算

01如果真的有誠意要負責的話
不用去問車主要甚麼條件
直接買一台車去換車主的車就對了
這樣,面子裡子都顧到了


車主不想賣的原因是這台車不好買


如果01能夠先買一台新車,再跟車主換
我相信這樣才是對車主的完全負責
同時又不會浪費車主的時間

如果這個動作做到了
但是車主還是不要新車的話
我相信各位網友也不會為難01了
畢竟01已經做到最大的誠意了

djdark13 wrote:
突然想到,從法律角度上事實上01應該也可以對該車手提出告訴
刑法第三百十條:「意圖散佈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
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
金」。
從該車手在FB上不負責任之發言與RICK的內容相悖
進而引發眾多網民對01的不信任
已經對01名譽造成了危害


照大大這樣說那應該也是01去告這位試車手吧跟車主應該沒有關係

弱弱的問一句...

如果到最後01跟試車手擺爛

那車主要怎麼求償或是提告?

這種理由會有機會被法院受理損毀嗎?
前幾頁都看不到車主原PO的文章。。。。。
我才剛回文而已

是沉到哪裡去了?

還是我的電腦有問題?



看到了。。。。。。是我電腦的問題吧。。。。。
恩....有錢請吃冰...


這系列文放著沉


偉哉01....
大家去吃冰那篇問問那個傢伙好了

看他會不會把文章從熱門移除還是當作沒看到
01買一台新的來換,再跟試車手喬應該是比較合理的做法!

HONGJIM wrote:
不該用戲謔的語氣,自以為是地去隨意批評他人的愛車,...(恕刪)


發文背後是怎樣的語氣

自由心證

但是那句' 起步動力不錯 沒有馬力可言....'

怎麼測出來的

又是開玩笑嗎....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聽過一句話
就是你很高興交了一個女朋友.有一天你的朋友跟你說 哈哈 新女友.舊XX(請用台語唸)
註冊新帳號來道歉.這麼大的笑話01沒人看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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