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r0616 wrote:品名:光陽電動代步車
吉陽哪台老人代步車...(恕刪)
警政署於91年函示:關於坊間所謂「電動代步車」、「醫療用電動三輪車」及「動力式輪椅」等,在其主管機關未明及尚無法令規定之前,暫以勸導方式,籲請使用人勿於道路上行駛。交通部與衛生署互踢皮球10餘年,政府仍未認真面對此問題修法解決,因此電動代步車滿街跑,迄今仍無法可管。
電動輪椅跟普通輪椅一樣都是合法的醫療器材
但並不是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中合法可以上路的車種,依照判例是被視為行人
你覺得是玩笑?
closer0616 wrote:品名:光陽電動代步車
吉陽哪台老人代步車...(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