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嬤走了留下1間精華區的房子.7個子女有的要賣有的要留.這樣的狀況房子可以賣嗎??
m25161234 wrote:
7個子女有的要賣有的要留
和平的做法: 溝通協調
或許有人直接拋棄繼承,假設2人拋棄,就是除以5
如果沒有人要拋棄,那就除以7
看是要請銀行估價還是請房仲估價,估出來的價錢大家商量同意訂出一個數字,除以7
不同意賣的,把錢拿出來給想賣的 (等於拿現金把所有權買過來)
協調好最好還是立一份字據,7個人都在或是多找1.2個見證人,大家把字據簽一簽,就是拿到錢的人同意拋棄不動產的繼承分配,以免之後長短腳話。
這是比較平和理性的做法。
比較常見的是那幾個不想賣的故意要卡想賣的,他簽不同意你就不能賣
要協調他就開高價,例如一人平分100萬,不想賣的就說他一定要拿到150他才肯簽同意
就看想賣的肯不肯讓了
最直接就是打官司,做遺產分割的民事訴訟,任何一位繼承人都可以提
只是提的那個人要自己付訴訟費
整筆遺產連同不動產做分割,自己拿走該分的那一份,其他就不管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