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對方保險公司要求更改證明是違法嗎?

今年2月份我媽發生車禍,
脊椎斷裂導致大小便失禁
醫生證明開立
手術後需休養六個月,需專人照顧。

但對方保險公司表示
醫生證明休養六個月後面有個逗點,
要我們請醫生開立
6個月都需專人照顧
才願意理賠看護費用。

但是醫生證明是由醫生判斷,
我們怎麼可能去教醫生怎麼寫,

想請問有人遇過
這樣被保險公司刁難的事嗎 ?
該如何處理?
文章關鍵字
這是規責也不算是刁難,只要有醫生證明,有收據保險公司都會賠
caoq
文字遊戲的話,確實那個逗點會讓整串文字沒表明6個月皆須人員照料,那逗點會讓照料是幾個月蠻有爭議的
caoq
如果醫生認知也是需要6個月專人照料,我認為醫生會樂意更改的,醫生專業是醫治,不代表他就必須知道保險跟法律上用語需要的敘述內容是怎樣
醫生就說不達到申請看護理賠標準啊,你是有什麼問題
Linlin0225
是保險說不到看護理賠,醫生是說要看護!請你看清楚文章內容
un3354
這樓的意思, 醫師可能會回話的情境!台北市立醫院的體系不會改, 我遇過!私人醫院會改!
Linlin0225 wrote:
今年2月份我媽發生車(恕刪)


你有投保就去問你自己投保的保險公司一下,
或是找外面的免費法扶律師,這樣改有沒有問題,
每家一樣的情況,但是的保險條件會有不同,
而且文字敘述差一點有事造成結果差很多。
你該去問更大的問題
重大殘障級數
除了看護費 這級數理賠才是最大亮點
問問已方保險員或律師試試


例如雞眼 疣
看醫生拿藥 --不理賠
看醫生證明寫 冷凍手術處理-- 理賠
Linlin0225 wrote:
今年2月份我媽發生車(恕刪)


通常都回去找醫生,跟醫生說為了申請保險,醫生都會很熱心的幫忙改~

我還沒遇過醫生不幫忙改的!

有沒有違法妳都提訴訟了,想必很快就有結果了!
Linlin0225
謝謝你
就是這樣 保險公司 才會被人 瞧不起
先說我不是專業的
但醫生這樣寫可以挑出語病

手術後需休養六個月,需專人照顧。
可以解釋成,病人之後下半輩子都需專人照護

6個月都需專人照顧。
病人這6個月需要專人照護

這對保險公司來說當然有差
Linlin0225
了解!謝謝
就2個方法,
一個是請醫生幫你改,
一個是跟你一樣跟保險公司訴訟

一般都是請醫生改診斷證明比較快,
既然你覺得意思都一樣,
怎麼會違法,
意思不一樣,醫生也不會幫你

對方只是要你寫的更淺顯易懂而已
有些保險公司就是囉嗦
Linlin0225
感謝你的建議
保險公司的要求很合理

根據我的經驗, 醫生甚至會問你想要怎麼寫, 在合理範圍內醫生也一定會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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