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家人不是房屋所有權人 這幾天收到家人的一封平信銀行信函(非法院文件)
裡面說8/4要申請來家裡查封該家人動產 還說會協同里長警察跟銀行人員前來
請問這是合法的嗎 還是為了希望債務人出面而使出的嚇唬方式
因為銀行說都連絡不到債務人 既然不確定債務人住處
也不能直接到戶籍地說要查封東西吧 家裡也沒他的東西
我記得查封這件事應該是例如某案判決確定 債權人對債務人強制執行方法之一
銀行卡債欠款最多只能強制執行扣薪跟扣車扣房之類的 有到府查封這回事嗎
再說該家人已經不住這裡 如果真的貿然前來也只是白跑一趟
更新:結果8/4當天沒人上門 8/4到今天8/17一樣沒任何人上門
後來找到的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