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頭殺路人!2名20多歲男「同時執行死刑」陸法院批:罪行嚴重

街頭殺路人!2名20多歲男「同時執行死刑」 陸法院批:罪行嚴重
街頭殺路人!2名20多歲男「同時執行死刑」陸法院批:罪行嚴重
記者蔡儀潔/綜合報導

大陸一名時年22歲的男子因對社會不滿,到西安名校外當街殺人,導致1名33歲路人死亡。另一名時年20歲的男子同樣是「想隨便殺人」,在街上捅死一名15歲的學生。據法院公告,兩名罪犯9日驗明正身,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據《大皖新聞》報導,西安中院9日發布一則佈告,宣布對2名年輕的故意殺人犯執行死刑。第一名男子叫做吳泓儒,1999年11月15日出生於甘肅省寧縣。

時年22歲的吳泓儒因自身原因,長期對社會不滿,產生殺害女性的想法,並為此先後購買了羊角錘和匕首。他2021年7月10日下午4時許,攜帶羊角錘和匕首,來到西安交通大學南門附近伺機作案。

當晚7時25分,吳泓儒先是用羊角錘砸傷2名女性被害人,之後再向過路的33歲王姓路人、侯姓夫婦及女兒王女行凶。過程中,侯姓市民被吳泓儒砸擊頭部致輕微傷,王姓市民上前阻擋時,被匕首先後刺中腹部和胸部,後經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此後,吳泓儒還欲對路人行凶時,被隨後趕來的保安和群眾制服,後被趕來的公安人員抓獲。

另外一名男罪犯為23歲的朱龍龍,2000年11月1日出生於河南省長葛市。時年20歲的他於2020年8月12日晚間7時許,因生活不順,在乾姊經營的一家西安化妝品店內,吐露心聲說,「不想活了,想隨便殺人」,並隨身帶有一把水果刀。

乾姊為阻止悲劇發生,與朱龍龍搶刀但未成功。朱龍龍離開化妝品店後,在店門口遇見獨自放學回家、年僅15歲的汪同學,持刀上前捅刺對方腹部,最終造成汪同學失血性休克死亡。

西安中院發布的布告顯示,罪犯吳泓儒、朱龍龍分別進行故意殺人犯罪活動,罪行極其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該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條款,分別以故意殺人罪判處上列二罪犯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布告指出,兩名罪犯曾因不服分別提出上訴,經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依法上報最高人民法院複核;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判處上列二罪犯死刑。

西安中院1月9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簽發的執行死刑命令,將罪犯吳泓儒、朱龍龍2名罪犯驗明正身,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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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不是很認同中國的政策,
但這則新聞至少可以告慰被害人的在天之靈,
台灣人民只能繼續繳稅養這些兇殘的罪犯
曉得 wrote:
街頭殺路人!2名20...(恕刪)

青少年保護法,未成人殺人不判死刑。
成年人殺人也不会判死刑。(少數會判死刑)
酒駕撞死人也不会判死刑。(葉少爺案)
毒品搞死人也不会判死刑。(朱少爺W飯店案)
詐騙 罪很輕 也不会判死刑。
台灣真的是犯罪天堂,詐騙天堂。
立法委員 不務正業,去搞地方建設工程利益爭取,立委在做議員的事務。
立法院的藍綠胡搞蝦搞法案,連騎樓可不可停機車、汽車 法規法令 都不修改。 各地方政府以行政令開放部分地方的騎樓可以停機車。
違建不敢拆。即存違建,列管違建,排拆違建。
農地種屋子也不敢拆,還就地合法。
原本民農的農地蓋農舍 許可合法。
假農民,蓋農舍,剩餘的農地也沒農用,變花園。
隨機殺人的,真的希望一命還一命,速審速決,但在台灣不太可能了,殺一人應該都不會死刑!
中國比台灣好的事很少,但對死刑犯絕不寬貸,判死刑後不會太久就槍斃了,這是比台灣好的地方,在台灣殺死兩個人頂多關到死而已,少有例外,不會槍斃,其實算無期徒刑。
台灣真的罰太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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