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底爸爸和一位婦人發生車禍
爸爸閃黃燈 對方閃紅燈
對方開車小路沒停直接衝出來
爸爸反應不及騎機車撞上對方(我爸受傷對方沒有)
初判表爸爸未依規定減速 對方未依規定讓車(應該對方責任比較大吧?)
對方沒駕照(車主好像是她女兒)

爸爸手術費二十幾萬 比較嚴重的是大腿粉碎性骨折 有申請通過重大傷病卡一年
請看護花了16萬多
加上一些醫療相關用品總共花了四十幾萬

調解時雖然賠償明細我們寫了100萬...
機車修理報價單57000(買新機車騎三年修理不划算直接報廢了)
工作損失寫一年薪水(診斷證明寫半年以上不能搬重物的工作)
但我們沒獅子大開口其實也只要求40萬(沒很過分吧?)
對方只說她只有一二十萬...賠那麼多她寧願被關(連醫療費都不夠)

請問我該怎麼做
要怎麼提告....到派出所找當時承辦的員警提告就好了嗎?
當時有一些醫療相關收據申請強制險理賠的時候不知道那些可以理賠就全部交給保險公司了
那些收據明細可以去醫院再申請嗎?

很無助
希望有經驗或對這方面比較懂的大大可以教教我該怎麼做
原來開玩笑 wrote:
去年11月底爸爸和一...(恕刪)


到法院去找公費律師
原來開玩笑
我好像沒有請公費律師的資格
jerryho282
原來開玩笑 區公所也有免費法律資詢
找律師提告刑事傷害(但得在事發6個月內)、財產假扣押、民事求償
原來開玩笑
對方名下好像沒財產...可以對車主進行假扣押嗎?
如果有提民事賠償,和有沒有被關沒關係,
會被關是因為刑事過失傷害,
不過說真的,除非她名下有財產,
要不然,即便合解了,最後不給錢,
你也拿她沒辦法,
對方的車輛是沒辦法保強制強險那種嗎?
還是,對方提到可以賠20萬,是指用強制險賠
要不然,如果是對方自己可以出20萬,
再加上強制險有20萬醫療費用額度,
這樣加一加,和你們的希望40萬應該差不多了.
車險有一項 律師費 請日後一定要加保
15~30萬選一個 價格也沒差很多那就拉到最高........

法院公費律師 和 縣市議員辦事處有免費法律諮詢 都可以利用一下.......
你若已逾過失傷害六個月的提告時效,就無法以刑逼民了。民事損害賠償時效兩年,自己把握
aubarryko
可戶籍地就近派出所報案提告,但建議到戶籍轄區分局,減少文書往返風險
還沒超過六個月趕快告傷害!
原來開玩笑
到派出所提告就好了嗎
花40萬
然後調解開100萬
然後說我沒有獅子大開口
最後對方寧願被關也不賠


很常見拉
過失傷害沒網路吹的那麼可怕
前科又怎樣?
名下沒財產最大 懂嗎?
k62000
台灣隨便抓個交通違規就一堆通緝犯,過失傷害前科真的沒什麼了不起。名下無財產可扣或是脫產,又沒有固定薪水入帳的,要擺爛也是很難討。
原來開玩笑
遇到這種的真的是..........
被關跟賠錢是兩回事。
賠錢可能不用關(和解)
關了還是要賠錢(前提是你再打一次民事官司,也扣得到錢)
原來開玩笑 wrote:
去年11月底爸爸和一...(恕刪)
這種也只能先申請財產凍結避免脫產
所以說平常保險真的要保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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