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房屋有5人共同持有,分別有父親跟4個兄弟,其中父親以過世,父親的部分還未辦理繼承,目前房屋是我在住,現在我想把其中兩個兄弟持有的部分買下,但是另外一位兄弟持有的部分他不想賣,我想請問,我只買其他兩位的持分有用嗎,這樣可行嗎。
ggyytt wrote:目前房屋有5人共同持有,分別有父親跟4個兄弟,其中父親以過世,父親的部分還未辦理繼承,目前房屋是我在住,現在我想把其中兩個兄弟持有的部分買下,但是另外一位兄弟持有的部分他不想賣,我想請問,我只買其他兩位的持分有用嗎,這樣可行嗎。 可以持分變3/4而已缺點是一樣不完整我個人是建議 先繼承完進行買賣過戶那剩下的1/4也不用談 變價分割價錢合理時就出手就好反正拍高了你拿錢走人 而已
大家好啊 wrote:可以的,一個是繼承登記是直接載明樓主持分3/4,一個是登記完再買賣,這裡都涉及稅的問題,樓主要算算哪種划算 繼承登記是直接載明樓主持分3/4除非你有辦法讓所有的繼承人都簽名同意不然這一點應該是不可能的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