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師孟擬約談法官 司法院長批傷害司法

yurue wrote:
沒有具體違法事證,監(恕刪)

法官在符合程序和權責範圍內所做的判決必需予以尊重,
這是司法獨立的精神.
jimmy7815 wrote:
不知道大大能不能教一(恕刪)


https://law.judicial.gov.tw/LAW_Mobile/
地方法院der嘎抓 wrote:陳師孟擬約談法官 司(恕刪)

只有法官"心證=心正"嗎??被檢察系統起訴就都"對"嗎?.....最後請問"心證真是結合法理與現實的維一真理"嗎??....."自欺欺人"陳師孟說的真好!!!....我想如果"真公正"更應該把"心證的來龍與去脈"說出來!!!!

陳師孟之前的發言,說一些法官對某些色彩人物的判決不恰當云云,已經很令人感到意外震驚了!
其實更多的檢察官更該被約談審議,君不見許多社會上的案件,被檢察官起訴後,卻被法官判無罪?!
司法人員不是讀同樣的六法全書和各類的修正條文嗎?為何見解也會迥然不同?
貿然起訴造成當事人的身心煎熬,花費或停職,這都找誰賠償?
不管藍綠,真實有罪貪污的,都應該起訴送審;社會上不法事件,檢調體系,也該翔實調查,起訴審判有罪率也該9成水準。
法律是講證據的,無確切證據就起訴(也許真有不法,也可能沒有不法),對於起訴率低定罪率低的檢察官,是否該檢討體制?因為一審法官有3位,二審再另3位法官,然後更一審、二審、⋯,這樣有10幾位法官再看卷宗。而檢查官自己一人就可以決定起訴案件,講好聽是獨立辦案?若有風骨不佳受上級指導或案件不細察,就逕自起訴,造成當事人跑偵查庭、法院的困擾?
時代也不一樣了,監察委員不是古時候的御史大夫,可以風言上書辦案!
tarokofa wrote:
時代也不一樣了,監察委員不是古時候的御史大夫,可以風言上書辦案!

監委的角色不限於監督公務員「違法」的部份,
比方可以糾正政府單位怠惰.

風言上書辦案不是問題,
問題在於不能成為太上法院,
最多也就是太上檢察署.
否則就要立法讓監院有第四審的功能,
自然,委員也得換上有法律素養的人.........
cckm wrote:
監委的角色不限於監督(恕刪)

這就是我當年…讓許宗力出來的原因
地方法院der嘎抓 wrote:
這就是我當年…讓許宗(恕刪)

「我」當年?
您是..........???
rambommx wrote:
只有法官"心證=心正"嗎??被檢察系統起訴就都"對"嗎?

這是程序正義的問題,
無罪推定的原則必須堅守,
只是,陳師孟的做法直接就否定了無罪推定原則.

我想如果"真公正"更應該把"心證的來龍與去脈"說出來!!!!

「心證」的基礎要建立在法律/法律解釋上,
判決書上應該都有.
判決書的敘事有無道理,可以公開辨論,
檢察官是否失職,舉證是否合法,也可以是討論題材.
但是光從審判結果就論定司法不公,
也別提什麼司法獨立了.

一場官司,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不當的「司法改革」,很容易變成長官說的才有理.
cckm wrote:
「我」當年?您是..(恕刪)

嘎抓在拖鞋下面

每次老師問到有誰要當班長,嘎抓就跑出來,「啊!有蟑螂」嚇到站起來,就當選了
地方法院der嘎抓 wrote:
嘎抓在拖鞋下面每次老...(恕刪)

看樣子陳師孟因此而被下架了。看不出現在監委有辦什麼大案,應該可以廢除。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