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為什麼不能強制父母動用自己資產照顧自己

jyhming wrote:
如果父母不願意賣不動產或已失智 ,不是要兒女先負擔費用,如果死後遺產可以先扣除此費用,在分給要的人,不是比較公平嗎?

懂了
你希望法律能先要求列舉扶養義務人所負擔的扶養費用
再在規定遺產分配比例時先扣除此費用後再行強制分配
對吧?
只是如前面所說
分遺產與扶養在法律上是兩回事
你要把它們攪在一起談公平不公平的問題
那法律真的沒辦法幫你
必須由你們所有繼承人自己去喬

個人是覺得, 父母把子女養那麼大都沒計較在子女身上的花費
子女卻要計較扶養費用是一件很悲劇的事
你何必在意與你的兄弟姐妹比較付出?
除非你父母在關心子女上對你們就有明顯的差別待遇
jyhming
就是如此,我才問這 謝謝!!
大概能了解樓主的痛。
辛苦了。

家家有本難念的經,
法律很難面面俱到啊~~~
謝謝大家回覆,因看到新聞因獨自撫養父母,花了大筆費用,導致之後無法生存,想我以後大概也是如此,所以發此文,看看其他人經驗分享,之後我會自己想想該怎做,謝謝大家回覆
jyhming wrote:
謝謝大家回覆,因看到新聞因獨自撫養父母,花了大筆費用,導致之後無法生存,想我以後大概也是如此,所以發此文,看看其他人經驗分享,之後我會自己想想該怎做,謝謝大家回覆


這個其實有解

就像我前面說的..如果你能證明他失智是最簡單的

如果你不能證明他失智又想行使你所謂的公平

其實還是有辦法

旦這部份比較現實且殘酷

兄弟幾乎會成仇人就是了

旦法律上有解

可以強制所有同階的扶養人付出他應付的代價
( 一樣會有收入上的差異.就是收入高的人會付出多一點)

真需要就找律師去吧
這真的無解而且常發生
如果是出錢又出力又沒錢拿的那一方
要不要照顧就是你的選擇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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