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無前例!斬斷母頭無罪被丟衛生局法官坦言︰他跑了就跑了

k6573 wrote:
這個烏龍判決的法官 (恕刪)

@
原來殺人犯是民進黨的
太誇張
馬英九不用付責嗎?
強力譴責國民黨
以後如果殺人的請指定這法官

之前華山分屍案也是她判免死
Winghoping wrote:
以後如果殺人的請指定...(恕刪)

應該停職停薪調查以往的判例,不過這政黨
30公分 wrote:
桃園梁男弒母剁頭案昨...(恕刪)

跑了沒關係。記得會回頭找垃圾恐龍法官報恩。順便為母親報仇。
廢死聯盟對這件事是什麼看法?

修補得真好 18歲可以結婚 這些沒啥用的東西法律修得很快

這漏洞嗎 縫補的真好~~~~作秀撈選票完 就徒留回憶了
30公分 wrote:
桃園梁男弒母剁頭案昨...(恕刪)
如果吸毒或酒醉殺人,應該要罪加一等,不然以後被犯罪者當藉口,台灣還有甚麼治安可言? 台灣目前看來是過度保護犯罪者了。。。如果法官講出“罪犯跑了就跑了”這種話,我覺得對鄰居(新聞報導鄰居表示害怕哪一天被殺,已有人計畫搬家。),對其他國人,是非常不負責的態度,如果政府不處理,就用選票處理吧。
先吸毒,再殺人,就可以無罪?

台灣有很多法官需要接受精神強制治療
其實可以規定

殺人者,法官要判無罪可以,請交給審判的法官 責付自已收容~~

自已判決,自已要擔阿~~ 憑什麼叫其它人或單位幫你擔~~

如果無法依法審判做什麼法官 自已辭掉算了`~

台灣已變成殺人的國度,每次看殺警與殺人罪 泯滅人性的犯罪者 無罪

生者死的冤阿`~ 之前法官是公義的代表,現在法官是殺人者無罪的代表~~

台灣可悲阿~~ 住的不安全~~ 還要受法官在次侮辱

斜槓一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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