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ndlife wrote:(恕刪) 如果不帶針對性攻擊汙辱性字眼應該有難度告成而且所酸民不就是可以帶任何攻擊汙辱性字眼的發言剩下就是接收者自己去怎麼聯想,通常都是大家自己對號入座要跟酸認真?別鬧了,格局有這麼小嗎?
要看內容才知道告不告的成我知道現在知識普及,民眾大多有些法律素養,知道直接指名道姓會被告,所以會用些技巧(比如說指桑罵槐.類比.暗喻等方式)來迴避法律問題不過現在法律判決也與時俱進了,指桑罵槐.類比.暗喻等方式,其實也有很多被判妨礙名譽成功的例子我舉個例子,比如說,甲在大門張貼"狗 與 路跑一哥禁止入內"的告示甲並沒有說路跑一哥是狗,那請問甲構不構成公然侮辱?這過去有過相關判例我意思是說,雖然指桑罵槐.類比.暗喻等方式並無指名道姓但只要客觀上,不特定人都知道文章是暗指誰,那這針對性就可能會成立
findlife wrote:(恕刪) 你一定有留言.你的留言衣錠讓對方感到不爽...對方才會對你酸鹽酸雨.....不想看到酸鹽酸雨..."鳥肚"台語請不要留言..不要發表文章嘿...沒辦法改變你的思維....你扔想發表文章及留言那你可以把對方封鎖..對方就永遠看不到你的回文.或你的文章...你就不會看到酸鹽酸雨嘿....會發表這種文章...感覺情商不高...""鳥肚""台語01好像不太適合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