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ster_yen wrote:當兵都在比混比爽的,...(恕刪) 當兵對男生多數還是有幫助,比較有責任感跟比較能吃苦我老婆的侄子因為家庭因素只當不到2星期的兵役生活過成鳥樣,吃不了苦,也沒責任感….軍中吃沒幾餐也能抱怨伙食….林北外島的伙食可是吃了兩年
如題:如果我跑去國外留學,一直到30、31、32、33、34、35、36歲都不回台灣,請問:1.國內役政單位會怎麼處理?如果兵籍調查、體檢、徵集令都未到,可以依妨礙兵役治罪條例處理,會移送的….2.是不是過了36歲以後就拿我沒輒了?因爲上開案由被通緝,回國過海關就被拘留,可能航警就移送檢察署,不過最後都罰金緩刑⋯⋯我還沒聽過要入獄的,了不起就18萬3.國內這段期間會不會以妨害兵役對我發佈通緝?當然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