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
就好好的交給國家養,
別亂扔.

社會局,
打一下電話吧.
認真回答
我覺得有些大人 很過份.....
12歲了,小孩子會有陰影
風暴之影 wrote:
其實到16歲就能打工...(恕刪)

那個母親是東南亞人士
父親有點精神狀況
祖父母不認孫
母親離開不帶著孩子
應該是不乖之類的
mybooks wrote:
幫忙一個客戶問問題他...(恕刪)


如果真的是客戶的話,這種連小孩都可以不要的客戶,最好剔除在你的名單外。
lordwu007 wrote:
如果真的是客戶的話,...(恕刪)

有的職業不能選客戶的啊……
請當事人多想五分鐘,這五分鐘請他好好看著自己的身體
想一下自己是如何能夠成長到現在的?
如果自己過得不好,要讓小孩去背負大人放棄的苦果嗎?
孩子沒有選擇權,但自己有拼命讓孩子順利成人的機會
為了孩子,身段放低一點
用心把孩子養大,一定能夠找到自己努力的意義
放棄孩子或是以工作為藉口疏離孩子
那就跟沒有理性的禽獸差不多
甚至有時候禽獸還比人保護孩子

多想一下吧
mybooks wrote:
幫忙一個客戶問問題他...(恕刪)


問他老爸就有答案了,分享上來
leimi wrote:
問他老爸就有答案了,...(恕刪)

他去問慈濟……慈濟也沒轍……
12歲給個吃飯錢、零用錢應該都能自理,其他就是個教養問題,不要危害國家社會人群就可以了,經濟上有困難就應向政府社福系統求助,一枝草一點露,兒孫自有兒孫福,不用想太壞,說不定也是個人才。
怪怪的 女的離家出走 男的竟然不要小孩

那會離家出走跟小朋友有關係嗎?

可憐的是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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