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保險公司 要我自掏腰包理賠 合理嗎?

Richard0423 wrote:
之前家父開車撞壞飲料店招牌~ 6萬多 全額理賠


開車撞飲料店招牌.......當然是你父親100%肇事責任, 保險100%理賠是對的
難道飲料店會有責任嗎?
這跟哪一家保險公司無關.................
保險不就是為了要"保險"嗎?
如果出事了,在投保理賠額度內是不應該投保者負擔任何一毛錢的(除非酒駕),
如果還要投保者出錢,那還叫保險嗎?

1.不論肇事責任多少,在額度內保險公司都會負責的,沒有道理要你付任何一毛錢!
2.或許是理賠員喬不攏,才想要你付,你可以不必理會
3.將來要上法庭告,應該也是保險公司去出庭,你應該不必擔心要跑法院

結論
沒保險的車禍人家都敢拖了,你有保險根本不必怕,該要害怕的應該是對方
問題很單純,所有的保險公司都一樣。
一件事故的費用已經估算好了,不可能是保險額度內任由對方喊價就同意。
刑事部分是你的事,對方要以刑逼民,就算要和解,不足的部分也是你的事,保險公司就是只願意付這麼多,不然就等法院判決。
重點是~ 刑事責任在你身上,法官或檢察官會跟你說,沒有和解,刑事會判比較重喔...
日音!就是因為和解金太高,保險公司不願全付才會來到這裡。
結論:傷亡的最大,算算刑事易科罰金的錢,乾脆把這些錢轉為和解金還有剩,也不用背刑事紀錄... 爽到誰?保險公司囉。
CWCCW wrote:
保險不就是為了要"保...(恕刪)


可是過失傷害..應該不是保險公司承擔......

頂多是民事賠償..是保險公司承擔

所以保險公司不賠..樓主不賠...受傷的不爽..提告過失傷害...
易科罰金的部份還是要樓主出的
給樓主一個建議0800給他下去...
馬上搞定..!!!(我比較想知道是哪間保險公司那麼屎尿)
要不然說真的有前科是你不是保險公司~`保險公司都很置身事外!
他們能賠越少越好 所以自己還是得積極一點!
jhlien wrote:
開車撞飲料店招牌..(恕刪)

你問看看~是不是招牌也有分! 有沒有在標準位置
高度夠不夠? 有跑佔用到車道? 等等的~也是要算責任的!
這是 國x保員跟我說的

而我後來保的這家........目前出險過2次! ! 我們都不用出面~
也沒有自付額問題
幾年前和機車發生擦撞,對方車損+受傷,用二千元的帳單開口向我要6萬元紅包。我方車體鈑金+烤漆約5萬多元。

和對方到鄉公所調解委員會談和解時,對方說希望我們貼6萬(只有2千元收據+初判表,沒有車禍鑑定,我自己也懶得去申請鑑定,就算是我全責好了)。結果保險公司理賠員直接一口價11000,並且跟對方講你們的收據只有2000,就算上法院,法官也是看單據在判,不是喊多少就多少。最後雙方同意以21000和解,理賠員說沒有單據的部份可以慰問金的方式去處理掉。
所以最後就是車子費用5萬多以及賠對方21000通通是由我的保險公司處理。

不過我的保費年繳約15000,同樣也是丙式。
如果你的第三人責任險有保到2A附加慰問金:每人/每事故/保險期間累計:5萬/10萬/50萬,那你這次的事故就可以用慰問金的方式去補足第三責任險體傷的不足。

很顯然你的第三責任險應該保的很省,大概連超額附加險都沒保才會連賠個15000都要你自己出1萬。

本案應該是屬於保險保太省所發生的不愉快:結案
cwlf811 wrote:
算法部分有了解

但我想知道的是 該保的都有保 為什麼我還要自掏腰包?
是不是保險公司能全權處理解決?

車體險跟強制險有點類似, 不分肇責, 保險公司都要幫你把你的修到好,
不同的是, 對方如果有肇責, 保險公司可以代位求償, 向對方索賠.

第三人責任險也是有分肇責的, 保險公司只幫你負擔你肇責的部份,

依你的案例, 車體險+第三人責任險出險後, 保險公司應該還要向對方求償2~3千.....
然而對方有受傷, 以刑逼和的機會是有可能的.

現在保險公司不向對方求償, 還出5000, 樓主只要出10000, 就可以解決此事, 樓主應該感謝保險公司的佛心才是.
對方很嚴重嗎?會不會只是擦傷一片車殼...
通常保險公司都會盡量迅速解決,只要在合理範圍,包含修車與合理精神賠償,醫療部分有強制險可負擔
看起來是對方獅子大開口吧...
保險公司只是告知你,對方開價多少,保險公司願意出多少,如果你想和解就是自掏1萬
不想~當然也可以...就繼續走調解程序即可
請問這是哪家保險公司

這個比較重要

我曾經出過險 十幾萬 一毛錢都不必自付

cwlf811 wrote:
對方要求賠償修車+醫療共1萬5
但保險公司只願賠償5千 剩下要我出(1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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